大家晚安,我是還在國外跟論文掙扎的人。
這兩天社群上出現蠻多對最近立法院職權跟藐視國會修法的討論,讓我也去找了增修草案看一下,越看越覺得蠻可怕的,因為人在國外,也不知道這件事在台灣有沒有被民眾好好重視,但是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定罪?
看起來最有可能過的是國民黨的版本,畢竟是國會多數,如果過了之後,官員、平民包含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全部都有被調查跟質詢的義務,而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如果拒絕可以被連續罰款一萬到三十萬。(草案47、48條)
48條還規定有藐視國會之虞經由立法院決議,會移送檢查機關,我的疑惑是立法院決議的意思不就是投票?
也就是說隨便一個人可能被找來質詢調查,然後委員覺得你藐視國會,投票說你有罪,你就要被移送檢調......?
然後刑法修正草案說,藐視國會平民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員一年。但是現在修法沒有限定被調查的內容,所以如果立委問昨天十點你在哪裡,如果不小心記錯了,也是虛偽陳述、藐視國會...重點是這個涉及全臺灣人包含個人、公司、政府機關....?
我覺得這個修法曖昧不明的很可怕,人力、心力可以的話,希望大家可以多關心。
趁論文休息時間,上來發發心情文,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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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13792076.A.4BD.htmlmilk70541樓為啥不去?舌戰群魯、獼猴罵操,保 04/22 21:25
→ milk70542樓證立痿豬公被教訓的點頭稱是 04/22 21:25
VoV3樓主要是修理執政的,太多反質詢,藐視 04/22 21:29
→ VoV4樓國會 04/22 21:29
→ milk70545樓不管質詢還是反質詢辣,不敢答辯就 04/22 21:32
→ milk70546樓學古印度佛教辯論輸的割舌頭 04/22 21:32
xxxcv7樓行政權反質詢又說謊,作為民意最高 04/22 21:37
→ xxxcv8樓機關制衡也是必要,將來換執政黨也 04/22 21:37
→ xxxcv9樓是很好用的 04/22 21:37
→ xxxcv10樓不過應該不會照案通過,有民眾黨在 04/22 21:40
希望可以修好一點,我覺得構成要件跟解釋空間都模糊的很莫名其妙
addbear2211樓有機會離開鬼島就別回來 04/22 22:04
→ addbear2212樓你的未來你的論文才是最重要的 04/22 22:05
→ addbear2213樓心無雜念去完成你最初出門的目標 04/22 22:06
restinpeace14樓低端政治仔退散 04/22 22:06
→ addbear2215樓別說你出國是為弄個國外學歷來從政 04/22 22:09
kissa092430716樓美國英國就有的東西 怕就不要待在 04/22 22:16
→ kissa092430717樓這些民主國家就好 04/22 22:16
不過英美法是因為沒有常規質詢,所以衍生國會調查權,伴隨藐視國會罪,
美國是議長有舉證義務,證明該人藐視國會,經過議會同意才可移送檢調,
台灣這方面規範不清不楚的QQ
→ xxxcv18樓最近的案子就是蕭美琴返國酒品查驗 04/22 22:28
→ xxxcv19樓的公文,外交部說謊被財政部打臉 04/22 22:28
todao20樓確實 04/22 22:32
→ milk25021樓ㄛ那你不要回來 學賴桑小孩留在國 04/22 22:39
我出來就是想回臺灣貢獻所長,希望臺灣不要在我回去的時候變得很烏煙瘴氣
→ milk25022樓外 04/22 22:39
Joule23樓ptt低端才不管政治 管他們去死 04/22 22:43
mangle24樓半路出家關心政治奇文 04/22 23:16
一直都有關心,只是最近寫論文,沒去看法條,一看覺得很多詭異的地方
Freeven25樓平民需要去國會接受質詢? 04/23 00:02
根據他們草案的定義,議案跟「重大案事件」相關的人都可以被找,
可是也沒說什麼叫重大案件,所以大家都有可能吧?
sesame30726樓你是怕被找喔 04/23 01:26
eva1945200227樓民眾黨那8個廢物一定不敢投票,所以 04/23 01:45
→ eva1945200228樓法案一定過 04/23 01:46
mnb123429樓很關心啊 強力支持 操你媽過去官員 04/23 02:15
→ mnb123430樓過太爽 04/23 02:15
那就請立委把法條訂得清楚,官員就官員,不要牽拖老百姓啦,
要不要跟你們區立委說一下,把構成要件定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