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13歲少女遭工人性侵喊「你有老婆」擋不了 嘆他很大隻
新聞內容:
已婚的林姓搬家工人與13歲的少女在房內聊天,不僅讓她和另2名朋友吸食安非他命,還
透過臉書傳訊息問少女「要不要阿力(阿美族語「做愛」之意)」少女拒絕卻遭硬上。少
女母親得知後,帶著她去驗傷、報警,基隆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
品罪、強制性交罪判林8年4月徒刑。林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駁回。
2020年10月28日凌晨,林到基隆市中山區少女住處吸毒,清晨5點時,因在場的另兩名男
子外出買早餐,他傳訊息問少女「要不要阿力?」少女答稱「不好吧」「你有老婆小孩」
,但林央求「拜託、快點」。
因少女吸毒後頭暈,林姓男子直接靠近她並觸摸,少女反抗並喊「不要」,但衣褲都被脫
掉,林性侵得逞,再拿衛生紙替少女擦拭精液。這時兩名朋友買早餐回來,林拿了早餐便
離去。朋友得知少女遭侵犯,氣得說「這樣很誇張」「我要去跟他老婆講」。
林姓男子坦承有轉讓安非他命給另兩名朋友,並與少女性交,但否認有拿毒給少女、強制
性交。林說,做愛是你情我願,安非他命價格昂貴,他當天只攜帶0.7公克,幾個人吸都
不夠了,怎麼可能逼少女施用。林說,當時少女的母親就在屋內2樓,只要大聲呼救,就
足以驚動他母親,但少女當天沒有因反抗而受傷,事後也沒立即告訴母親,且在報警和偵
查時都說「不提告」。
少女說「他很大隻,我無法推開」,當下沒人,她喊救命也沒用。其中一名友人證稱,當
時被叫出去買早餐,約15分鐘後返回,他透過手機臉書訊息請林開門,但林沒有回應,等
了十多分鐘後,林才開門。他說,有聽到少女喊叫,聽起來不像是在玩或聊天。
基隆地院認定林無償轉讓安毒給其他人,又利用少女無知、沒防備而性交,嚴重侵害少女
性自主決定權,傷害她身心甚鉅,判他8年4月徒刑。
林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高院認定林轉讓安毒,且不僅少女指控遭林性侵,證人也證述
有在門外聽到少女喊「不要啦、不好啦」,可見確實遭侵犯。
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不當,且量刑已審酌林姓男子轉讓毒品給未成年人的加重事由,
及就轉讓毒品自白犯罪的減輕理由,並考量林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少女以35萬元
調解成立並全部賠償等情,刑度妥當。林雖否認加重強制性交,並請求從輕量刑,高院認
為無理由,駁回上訴。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6729630
心得:
13歲的小女孩
連爸爸的朋友來家裡都要很小心
不然一下就被性侵了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台男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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