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男教授「被分手」竟成跟騷犯! 傳訊辱女方「進香團大媽」被起訴
新聞內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過半百的某私立大學哲學系男教授,在限定50歲以上註冊的
交友網站上,結識擔任心理諮商師的女友,兩人約會後嘗試交往,但女方自認雙方不合適
而提出分手,竟遭男方持續傳訊息辱罵「像是與進香團大媽喝咖啡」,氣得女方提告;台
北地檢署今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將男方起訴。
去年2月,兩人在交友網站認識後嘗試交往,兩人一有時間就相約喝咖啡、逛夜市,但好
景不常,身為心理諮商師的女方,幾次約會後自認與男方不合適,遂提議分手,未料卻遭
男方傳訊息騷擾長達2個多月,憤而報警提告。
女方指控,兩人嘗試交往期間,曾一起去喝咖啡、逛台北寧夏夜市品嘗小吃,但幾次約會
下來,她自認雙方的個性不太適合,因此提議分手,卻遭男方多次傳訊息辱罵及騷擾,內
容包括「我就像是與進香團大媽喝咖啡」、「妳的照片像是十年前,不像本人......」等
具有人身攻擊意涵的字眼。
男方庭訊時則否認騷擾女方,針對他傳送給女方的騷擾簡訊內容,他辯稱只是在陳述及抒
發自己內心的感受。
檢方勘查雙方互動的簡訊內容,認定男方在雙方分手以後,持續傳訊息騷擾女方,時間長
達2個多月,認定男方此舉已涉犯跟騷法,因此將男方起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2/26/php2dQydQ.png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89698
心得:看標題還以為是哪個版友,不過以版友水平來說當然不可能是教授
現在跟騷法也不少實戰用途有效,想當年還有人說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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