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看些關係/人際界線的書籍,
會更清楚為何版友對你的撈過界而感到反感,
關係/人際界線,不是劃清關係,
而是讓你能夠分清有哪些是你可以介入,
什麼是不該介入的,
甚至哪些部分,根本與你無關的,
是他該面對的課題。
看不順眼的事,扯在一起討論,
扯越多,越無法讓人抓到你要的是什麼,
若對方家有一定的平衡點時,
甚至會覺得:妳是個胡亂攪和別人家的人。
因為獨生女獨享資源優勢,
看有兄弟姊妹的家庭互動模式不順眼,
是一件很弔詭的事,
如果他的兄弟姊妹都自動放棄資源,
以後都讓他扛,你確定他願意嗎?
獨生女的劣勢,是需要人力/經濟分攤時,
沒人可以分攤~
當然,妳有另一個優勢,就是原生家庭的富裕,
讓妳在以後可以花錢處理需要人力/經濟分攤的情況,
同樣的,家有兄弟姊妹的劣勢,
或許是資源得多人分,甚至是資源分配不均,
倘若對方家家人的感情不差,也不在意所謂的分配不均,
非當事者的人在那邊氣噗噗,不覺得很弔詭嗎?
如果對方感情不錯的,
當需要經濟/人力/心靈分攤,優勢遠勝獨生子/女。
你想討論的是
,
但你該討論的是
【小家庭的支出分配方式】但你該討論的是
。
你們兩人之間跟錢有關,是該通通講清楚、說明白,
但他與第三人有牽扯的部分,你仍是只想把錢講清楚,
但對方付出能力內能付出的錢,就只是錢嗎?
可能還包含個人對父母的孝心,
甚至是無法長時間陪伴在父母身邊,
而能力範圍內,想要做的一點心意,
金錢付出的對象是父母,公平的對象是兄弟姊妹,
這是不同的。
而你要求均分,反倒是另一種用錢把一切算清楚的方式,
但這是他要的嗎?
這是你要的,因為你看不順眼他的家人,
對方家人若沒惹來你,看不順眼是你的課題,
甚至不是他該代為處理的課題。
即使是夫妻,涉入對方原生家庭的互動模式是個大忌,
你該影響,也只能影響的只有另一半,
該討論,能討論的也只有另一半對小家庭資源的挹注。
你該討論的只有「如何分配小家庭的資金」。
他們家的公平程度,與你無關,
他們家的平衡方式,與你無關,
你該處理的只有他遭受不公平時,
請他確認好自身界線,不影響小家庭。
他想要在能力範圍內做的付出,與你無關,
他願意跨縣市去載家人,也與你無關,
有關的應該是他答應接送會打擾到既定行程,
要討論的也不是他該不該去載家人,
而是他答應接送,打擾到既定行程造成的困擾。
他懶得說,導致支出比其他人多五萬,
那是他的事情,
你是要替他開口要錢,還是要求他做他個性不想做的?
他不受寵,想多做些什麼,也是他的課題,
你該做的仍舊只有讓他了解在家庭開支上,
他需要負擔那些?
你說了好多不想管,
但一件件的記在心裡,
過年紅包/生日禮物/頭期款/對方兄弟姊妹對父母的付出,
等下,你確定對對方家人這麼多意見下結婚,
真的可以嗎?
要不要重新開始,找個你對對方家人沒啥意見,
最好是受寵且享有許多資源的兒子/長孫或獨子之類,
對於原生家庭的責任心沒那麼重,
就可以藉由對方父母/長輩挹注給他資源的比較多,
感受到你要的公平了。
: 標題: [求助] 對另一半原生家庭的財務付出你們兩人之間跟錢有關,是該通通講清楚、說明白,
但他與第三人有牽扯的部分,你仍是只想把錢講清楚,
但對方付出能力內能付出的錢,就只是錢嗎?
可能還包含個人對父母的孝心,
甚至是無法長時間陪伴在父母身邊,
而能力範圍內,想要做的一點心意,
金錢付出的對象是父母,公平的對象是兄弟姊妹,
這是不同的。
而你要求均分,反倒是另一種用錢把一切算清楚的方式,
但這是他要的嗎?
這是你要的,因為你看不順眼他的家人,
對方家人若沒惹來你,看不順眼是你的課題,
甚至不是他該代為處理的課題。
即使是夫妻,涉入對方原生家庭的互動模式是個大忌,
你該影響,也只能影響的只有另一半,
該討論,能討論的也只有另一半對小家庭資源的挹注。
你該討論的只有「如何分配小家庭的資金」。
他們家的公平程度,與你無關,
他們家的平衡方式,與你無關,
你該處理的只有他遭受不公平時,
請他確認好自身界線,不影響小家庭。
他想要在能力範圍內做的付出,與你無關,
他願意跨縣市去載家人,也與你無關,
有關的應該是他答應接送會打擾到既定行程,
要討論的也不是他該不該去載家人,
而是他答應接送,打擾到既定行程造成的困擾。
他懶得說,導致支出比其他人多五萬,
那是他的事情,
你是要替他開口要錢,還是要求他做他個性不想做的?
他不受寵,想多做些什麼,也是他的課題,
你該做的仍舊只有讓他了解在家庭開支上,
他需要負擔那些?
你說了好多不想管,
但一件件的記在心裡,
過年紅包/生日禮物/頭期款/對方兄弟姊妹對父母的付出,
等下,你確定對對方家人這麼多意見下結婚,
真的可以嗎?
要不要重新開始,找個你對對方家人沒啥意見,
最好是受寵且享有許多資源的兒子/長孫或獨子之類,
對於原生家庭的責任心沒那麼重,
就可以藉由對方父母/長輩挹注給他資源的比較多,
感受到你要的公平了。
: 時間: Tue Oct 19 18:48: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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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一下: 我的重點是在要付錢的他全付
: 要分錢的三個人都分 這樣喔~
:
: 標題打這樣其實有點太嚴重: 但因為不知道怎麼打,就這樣吧
:
: 背景(還未結婚):: 我自己是獨生,家裏不需要給孝親費,也沒有對原生家庭的固定額外支出
: 另一半有兩個兄弟姊妹,家裏總共三個小孩
: 也不需要給孝親費
:
: 另一半有幫他爸媽保公司團險: 一年大概在兩萬左右,他媽媽扶養也報在他名下
: 但是
: 扶養退的税他有除三,和另外兩個手足分
: 繳團險的錢卻都是由他出
: 雖然以薪水來說不是付不起,扶養退的錢好像也幾千或萬出頭而已
:
: 有時候想,還沒結婚,不想管那麼多,也沒有很多錢: 但有時候又想,這是個感覺問題,而且這種事應該要在結婚前講清楚(資源分配),畢竟他
:
: 想請問大家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