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交通罰鍰收逾150億!用途增「科技執法設備費」 交通部1原因卡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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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政府致力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為遏止違規、防止交通事故
、降低死傷率,2022年起陸續在全台重點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根據警政署統計,2024
年全台610處科技執法建置地點的交通事故共計1萬1212件,較前年同期減少2443件、降低
17.90%,交通部向《知新聞》表示,去年底修正草案,交通罰鍰用途擬增3項,交通科技
執法設備費用、推動交通執法及協勤費用、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但因卡在指定專
款專用牽涉法律問題,待交通部釐清調整,結果出爐會儘速辦理草案預告作業,根據公路
局資料顯示,2024年罰鍰收入最高的前三縣市分別為新北市33.89億元、台北市28.99億元
、台中市27.97億元。
根據公路局統計,2024年全台22縣市罰鍰總收入為142.62億元(表一),比2023年的155.72
億元少,但比2020年至2022年都高,2024年各縣市中,又以新北市政府22.24億元居冠,
其次依序為台北市22.09億元、台中市20.07億元、桃園市15.88億元、高雄市13.63億元、
台南市10.26億元。
另外,若違規地點在六都,但在其他縣市代繳,罰鍰需要還給處罰的縣市,若在非六都違
規,在其他縣市代繳,如在宜蘭縣違規,但跑去台東縣繳款,罰鍰就進國庫。
因此六都罰鍰實際進到口袋的金額為表一加上表二金額,2024年新北市共計33.89億元,
依序為台北市28.99億元、台中市27.97億元、桃園市23.54億元、高雄市20.93億元、台南
市15.09億元。
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汽機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章之罰鍰,經處罰機關收繳後,分配比例如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75%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24%分配予各處罰機關。1%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
二、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舉發案件:62%解繳國庫。30
%分配予各處罰機關。7%分配予各舉發機關。1%分配予內政部警政署。
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45%解繳國庫。30%分配予各處罰機關。7%分
配予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17%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分配予內政部
警政署。
現行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
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優先支應項目如下:一、道路交通
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二、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三、交通執法資訊電腦
化費用。四、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五、交通執法與安全宣
導費用。六、交通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費用。
交通部2024年12/30預告修正草案,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12%
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指定用途項目除了原先的6項外,新增第七至九項
,包含第七項的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費用。八、推動交通執法及協勤費用。九、道路交通安
全環境改善費用。
為利本條罰鍰之提撥項目得有穩定財源以資應用,修正序文將「優先支應」修正為「指定
用途」,定明相關經費之應用機制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部運輸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林月琴委員在立法院建議,在進行《道路交通違規罰
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罰鍰收入至少12%提撥,建議也可將交通環境改善等納入範圍,
草案之前已經有跟各單位會商,沒有問題。
但林福山強調,這屬於指定專款專用,但《財政紀律法》中不能做這樣的指定,現在持續
釐清在該法之下如何做調整,雖然大原則沒有特別意見,但還在釐清法律,由於牽涉主管
機關,還在洽詢中,待結果出爐,會儘速辦理草案預告作業。
交通部說明,12%的計算方式,假設某一縣市今年開出100億元的罰單,無法直接以75億
元中的12%計算,因為有些罰單是處罰駕駛人或所有人,有可能登記在別的縣市,如進行
舉發是罰所有人,罰單就會寄到車籍地,假設車籍地登記在新北,即便在台北市違規都會
寄到新北市,民眾繳的罰鍰也會進到新北市,若民眾戶籍在台東,在台北市違規現場被抓
,罰單是開給人,罰鍰會進入台北市,所以要等到拆帳後才能進行12%的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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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科技執法越來越多了 一年可以開出140多億元的罰單
大家在行車上要多注意別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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