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今天與警政署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後決議,執法
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
https://i.imgur.com/HcY373q.jpg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
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
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
距離遠近都要讓行;警政署日前表示,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期將加強
相關宣導。但由於相關政策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交通部長王國材說今天將與各單位就
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
交通部今天晚上證實,經過討論後決議,執法標準仍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
讓的標準。
與會學者表示,由於現行的3公尺標準並沒有太大問題,既然沒有原因要修正更嚴的標準
,加上用路人也都已經習慣,因此決議回歸現行標準。學者指出,造成較嚴重的車禍屬於
個案部分,建議交通部提出更多保護行人安全的方法,例如早開時相、行人專用時相、行
穿線退縮等,加上安全宣導,希望形成良性循環。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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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從原本人行道有人就必須禮讓 被罵
變成人行道一半就要禮讓
到昨晚最新 維持三公尺
原來公布政策還可以先丟上來試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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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822455.A.EE1.htmlt258852331樓修法比酒駕的還快還要有效率 06/27 07:36
SSSONIC2樓這就是專業 06/27 07:43
geniusleo3樓需要再撞死多一點人才有用,希望死幾個高官 06/27 07:45
→ TaiwanNeko4樓警政署為了自己方便就先出來放話帶風向,結果大逆風 06/27 07:53
aimlin5樓路是四輪的 06/27 07:54
sgxm36樓前幾天撞死美國人了,看家屬有無找美國民代施壓? 06/27 07:56
finaleWL7樓行人地獄這話題差不多結束了 也調到6000了 短期內 06/27 08:00
→ finaleWL8樓應該會炒別的話題 06/27 08:00
preisner9樓因為就是酒駕不想改啊 06/27 08:01
fishhy10樓台灣有駕照的看到停標誌或黃、紅燈都不會減速或停 06/27 08:06
→ fishhy11樓止,不如先在這方面加強執法,還比較不會製造對立 06/27 08:06
undergarment12樓政府認証的行人地獄 06/27 08:08
AMSTERDAM1413樓政腐蒸蚌 06/27 08:15
xdbx14樓政府根本就不想做什麼 只想法律改一改 民眾自主管 06/27 08:16
→ xdbx15樓理 有爭議就開單自己去申訴 不然就自己去吵架 06/27 08:16
→ xdbx16樓把責任丟回給人民 政府只要說 我有規定喔! 06/27 08:17
→ fallheart17樓現行規範不執行,盡想些譁眾取寵的方案 06/27 08:19
→ ASKA18樓心態都是 "法我改了 我盡責了 都是they的錯" 06/27 08:32
→ ASKA19樓然後讓兩種意見的民眾網內互打 06/27 08:32
→ ASKA20樓一種是覺得法規不合理 一種是覺得訂了就要守法 06/27 08:32
rifinah21樓行人穿越道不退縮就會通通塞在路口 06/27 08:34
Cashdream22樓行人違法穿越可以有罰則嗎 06/27 08:39
→ Annacute23樓試風向倒也是一種反應民意的方式就是!強硬推行才是 06/27 08:39
→ Annacute24樓問題! 06/27 08:39
bada25樓為了票不敢修 這就是哥不林上位法 06/27 08:39
CORSA26樓要是原先的法案一過 只要有人在斑馬線邊站立不動 06/27 08:42
→ CORSA27樓這條路就會立刻癱瘓 06/27 08:42
issac28樓如果行人違法穿越 造成緊急煞車 追撞 那行人要賠啊 06/27 08:54
c00jsw0029樓行人地獄是政府 法官 警察跟不守法造成的 06/27 08:55
→ kivan0030樓那些官員就只會在辦公室打嘴砲 自己出去開車走路一 06/27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