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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影/朝國1車道放蝴蝶炮影片曝 民眾驚嚇:太危險了
王姓男子去年2月某晚開車到國道一號南向3.5公里處時,將小客車停放外側路肩,他下車
朝車道燃放蝴蝶炮,煙火衝向車道,基隆地院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
金。經過車輛行車記錄器拍到整個過程,影片曝光,車內民眾當時大驚「太危險了、怎麼
會有人在高速公路放炮?」
去年2月25日晚間9時9分至16分,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國道一號南向3.5公里處時,將小客
車停放於該處外側路肩,王下車並朝車道燃放蝴蝶炮,該蝴蝶炮引爆後,火花四竄,煙火
並衝向車道,其他車輛駕駛人行經時受到驚嚇,有行車記錄器錄下影像。
根據影片顯示,另一輛當時剛好行經此地,車內民眾看到後受到驚嚇,有一道光竄出,民
眾直呼「瘋子喔、怎麼會有人在高速公路放炮?是在求救嗎?檢舉他」。
國道警比對行車記錄器錄影像、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國道高速公路遠通ETag收費門架車輛
通行明細(八堵-大華系統),確認王男所為。
法官指出,王男燃放蝴蝶炮產生煙霧、火花及飛屑衝向車道,如有其他人、車通行,此危
險行為隨時可能直接導致車輛失控,釀成車禍事故,危及其他駕駛人或施工單位人員之生
命、身體或財產安全,有具體危險性。
法官勘驗影像內容,發現王男駕駛小客車停放路肩後,在該處點燃蝴蝶炮,蝴蝶炮引爆後
,產生煙霧、火花及飛屑,並迅速衝向車道內,當時現場尚有往來車輛,王男到案也坦承
施放。
心得/說明:四輪上國道的素質,呵呵
駕駛行為觀感差 交通部勸強化「禮讓守法印象」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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