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職業駕駛去交通部靠北記點新制後
交通部就發了一個無恥至極的函文
簡直就是在鼓勵大家可以隨便把馬路當停車場
乖乖守法找停車位的被交通部當白癡一樣
民眾檢舉違反「臨時停車」規定案件處理原則說明:
1.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駕駛汽車因
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55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者,得施以勸導,
免予舉發。
2.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應提供完整證據資料,未提供者,不予處理 (依據
交通部公共
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
(1)上、下客、貨臨時停車之照片或影像。
(2)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之照片或影像(照片包含停車及
駛離畫面)。
(3)明確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雖然以上3款的每一款規定都很無言
但個人認為最腦殘的就是停車居然還要檢附
"駛離畫面"以下是上個月底在新北市中和檢舉的案件
被中和分局以
"未檢附駛離畫面"為由不予舉發
https://i.imgur.com/OFxPb5h.jpeg對我而言,如果只停一下下就馬上駛離對交通造成的危害
通常比沒人在車上擋在馬路上還輕微
結果前者有可能會被舉發(但很容易被警察以第3款不予舉發)
後者卻100%不會被舉發,WTF?!
而且上述條例寫的
"得施以勸導",根本就是100%的幹話
最好是會寄勸導單給違規駕駛啦!
(就算寄了也完全沒屁用,根本是低能腦殘的規則)
交通部根本就是惡意開放違停仔把馬路當自家停車場
才故意設計這三款惡意的爛規則
只能說這個政府越來越沒有下限了
從111年4月的限縮交通檢舉開始
就注定台灣的交通地獄只會越來越爛
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3000人以上都是你命賤
除非有狗官的親人或子女被違停仔害死
不然在鬼島的馬路上只能自求多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02.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6272509.A.40E.htmlflowerabby011樓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 舒服 01/26 20:36
EPIRB4062樓40%的選擇 01/26 20:38
philip23643樓歡迎來到可悲鬼島~ 01/26 20:41
ahlolha4樓40%低端的選擇 請尊重 01/26 20:46
flowerabby015樓2024 再贏一次!!! 01/26 20:46
→ STAEGG6樓40%搞爛你各位 01/26 20:46
rexluo7樓就弄個ai自動判讀開單就好了,蠢政府 01/26 20:46
→ flowerabby018樓選對的人 走對的路 01/26 20:47
arcross9樓這麼好的停車環境卻不乖乖跟著停比較腦殘 01/26 20:48
computerqqq10樓40趴的選擇。 01/26 20:48
mouz11樓好了啦在氣什麼?現在每個月省下好幾百塊停車費跟 01/26 20:51
→ mouz12樓好幾千塊罰單,我很滿意啊 01/26 20:51
john560113樓40趴的優質選擇 01/26 20:52
EPIRB40614樓停車的覺得滿意,開車的覺得獨攬要一直閃車 01/26 20:53
pippen200215樓真假?? 可惡的垃圾! 01/26 20:53
Reki135116樓這裡是台灣餒,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01/26 20:53
Bozhi17樓 01/26 20:55 → Bozhi18樓這台害其他經過的車壓雙黃線,檢舉有成功 01/26 20:55
所以板橋分局的警察不像中和分局這麼刁難喔.....?
→ a2758867919樓停了就不要動 不動就沒事 笑死 01/26 20:57
snap00720樓上次送中和人行道違停一樣被刁難,中和警好爛 01/26 20:57
negotiates21樓德政 01/26 20:59
→ zurxgulx22樓政府劃的停車格就在訓練你繞過違停了 一堆智障停車 01/26 21:05
→ zurxgulx23樓格逼你壓黃線和違停一樣 01/26 21:05
keineAhnung24樓豪爽我也要來為所欲為 01/26 21:07
psqq120525樓打不過就加入 讓問題擴大 01/26 21:12
shuuptt26樓40%你敢嘴?小心被出征 01/26 21:12
lakb2427樓誰叫你要投民進黨? 01/26 21:13
Anderson081928樓以後也要投民進黨 01/26 21:17
dream095529樓檢舉仔好氣 01/26 21:22
otakuwill30樓說好一輩子要投民進黨喔 01/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