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警1法官1書記官離世》法案爆量以人命為代價? 基層公務員承受惡果多年無解
李海琪
2024年5月8日 週三 下午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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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今(8)日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具體解方,消彌司法人員
工作困境,包含人力不足、行政過程冗長等。(攝影/李海琪)
從106年司改國是會議以來,針對第一線司法人員過勞現況,司法界多次呼籲政府應予以
改善,然而今(113)年以來,2月發生苗栗地院書記官疑過勞死、4月士林地院法官跳樓
身亡,再加上6起警察自殺案件、去年明揚大火奪走4名消防員性命,以人命為代價,透露
出國家在職安、過勞上對於第一線公務人員的長期漠視,已逐漸形成惡果。
會中,消防員、警察以及書記官代表皆透露出第一線職安、人力問題急需解決,6年前開
記者會,6年後情況依舊未被重視,仍在開記者會。
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今(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書記官以紀錄確保法官、檢察官
執法過程中所有程序的合法性,以及保障所有民眾行使訴訟權下的發言都能被記錄,作為
法院、地檢署不可或缺的職務,必須受到重視,並提出3訴求-要職安、補人力、減業務
,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具體解方,消彌司法人員工作困境。
「案件量每年正成長、人力長期不足」,新北桃園2地檢招不滿
書記官中又以地檢書記官最缺少人力,且案件量也逐年攀升。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以報到人數凸顯地檢署人力缺乏狀況,113年新北地檢增額43人,卻只2
8人報到;112年桃園地檢增額26人,僅20人報到,吳宗憲坦言,自己常常聽到書記官考上
後,若被分發到新北或桃園地檢都寧願再重新考一次,主要因為地檢工作量已經超過全國
平均司法負荷,「全國司法工作量已經是過勞,但是桃園、新北更是嚴重」。
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書促會)常務監事丁柔云指出,112年地方法院的
書記官比(法官、書記官人力比)為1.586,尚且足以支撐;但若是112年地檢署書記官比
(檢察官、書記官人力比)則為1.234,他強調,「書記官不只配法官這個業務,還有很
多行政上業務需要處理」,1比1並不足夠。
正因如此,書促會提出第1項訴求-補人力,讓檢察署檢察官與書記館比例不得低於1.5,
同時書促會表示,檢察署檢察、書記官比例長期低於1:1.5,顯見人力增補牛步、人員流
動率高,請法務部拿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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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職過檢察官的立委吳宗憲說,法官、檢察官的最好幫手就是書記官,以往社會時常僅
關注法、檢,「但其實司法組成該兩職位只是非常小部分」,而忽略其他如書記官、法警
等其他司法人員其實都有過勞狀況。(攝影/李海琪)
從各地院、檢察署案量來看,丁柔云說明,地院少年家事科案件、民事執行書記官案件、
地檢紀錄科書記官案件,每股(法院處理案件基本單位)成長率分別高達121%、132%、
136%,其實不論院方或檢方,除了持續增補人力之外,也必須從其他方面著手阻止過勞
死悲劇再次發生,那就是職安法。
安衛辦法無法律位階、無罰則...警消、書記官皆喊應納入職安法
書促會與消防員、警察等工作權益促進會立場相同,皆主張所有公務人員應全面適用《職
業安全衛生法》,目前公務人員因為不算「勞工」,因此只能透過《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
防護辦法》(簡稱安衛辦法)來規範職安。
丁柔云直言,安衛辦法是一個無法律位階保障、無相關罰則與退避權的規定,「這很奇怪
啊!規定出來沒有任何罰則,如何合理期待這些機關真的會遵守?」,沒有罰則等同不用
負責。
另外,退避權部分,丁柔云說,職安法第18條第2項中,有對於執行職務時若有立即發生
危險的疑慮,勞工可以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但在安衛辦法裡面相關規定卻僅
表示,辦公場所若有立即發生危害的疑慮,現場長官「得視」(亦即看情況)情況暫時停
止執行職務,「如果沒有長官在呢?」,以此凸顯該辦法有多處疏漏。
再加上,甚至哪些種類的公務人員適用安衛辦法也很模糊,丁柔云指出,台大醫院企業工
會曾針對公職醫事人員適用何法發函勞動部職安署,該署回應,公立醫院是醫療保健服務
業,其工作者皆一體適用職安法,「尚無身分別之差異」,他質疑,公職醫事人員也是公
務員,到底哪些公務員適用職安法、哪些又不是?
此外,安衛辦法因未比職安法完善,常常援引職安法規定補足其不足之處,對此丁柔云認
為,既然如此,區分身分別(公務、非公務)也就沒有必要,全一體適用職安法更好,大
家都有較完善的法規保障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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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促會表示,公務人員從外勤到文職都需要職安法,其核心除因應職災外也有預防保護,
而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中都在處理撫卹問題,關於職安上並未有真正的法律保障,一個簡單
的辦法其實在實施以來並未奏效。(攝影/李海琪)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直言,「這件事保訓會責無旁貸」,外界一直在等保訓會修正安衛辦法
,結果拖到現在,讓第一線公務人員在職業安全衛生保障上與一般勞工差距越來越大,如
今不只消防員,連書記官也喊出要適用職安法,顯見不論是保訓會、考試院,還是行政院
人事總處在這件事上的消極怠惰所累積處的惡果。
消促會會員代表盛世傑認為,自從發生明揚大火後,政府要以消防法處理消防員的職安問
題,但卻可能陷入消防署球員兼裁判的窘境,根本解決方式不該是公務人員個別修法,而
是全面將基層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中。
壓垮的不只基層身心健康,更是全國司法品質與正義實踐
被壓垮的不只是書記官的身心健康,而是整個司法裁判品質。
黃國昌嚴肅表示,書促會3大訴求,「決不僅攸關於個人工作權益,更會實際衝擊到司法
裁判品質與司法正義的實踐」,吹哨者保護協會曾接過檢舉,說新北地檢有一案已偵查終
結起訴,卻耗時半年該案都無法移至法院審理,「沒有人偷懶,也沒有人怠職」,而是新
北遞減書記官的工作量「要爆炸了」。
黃國昌也無奈道,早在第9屆國會時,自己就針對司法人力補足,以及書記官權益推動召
開過公聽會,結果隔了一屆國會,當初僅是書記官「靠杯」粉專已進一步成工作權益促進
會,但書記官面對的問題與辛勞卻越來越嚴重。
吳宗憲也承諾,國、眾兩黨會一起團結合作,盡全力將好的法案推出去,有合理司法案件
量才會有好的司法品質,否則以目前的案件量與人力,根本不敢要求司法體系有合理的司
法裁判品質出現。
最後一項訴求,丁柔云沉重地說,書記官人力缺乏,但又是法官、檢察官不可或缺的夥伴
,更是第一線接觸民眾的人員,如今龐大的行政業務已經壓垮書記官,「甚至有很多進來
兩天,看到龐大業務量直接當下離職,這種案例非常多」
希望司法院與法務部在修正行政流程等,應邀請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討論,唯
有共同討論,決策高層才能有效了解第一線面對的冗長無效率的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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