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救濟 考委被提名人:仍可再任公務員
記者 潘袁詩羽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3 17:24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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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圖/翻攝自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近日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譁然。
立法院今(3)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委員人事,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詢問考試委員被
提名人呂秋慧,勞動部霸凌案的當事人謝宜容被紀2大過免職,是否能題出救濟拚翻案?
呂秋慧直言,若要喪失公務員身分,要走懲戒處分才有可能;謝宜容雖被記2大過免職,
但她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故可再任職;她並透露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但此事轟
動國內,即使謝未來還要再任,也要有機關首長願意任用,「這樣的公務人員,自己要多
加考量。」
立法院今天針對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召開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
不過有鑑於勞動部日前發生勞動數前分署長謝宜容霸凌下屬致死事件,民眾黨立委林憶君
質疑,勞動部已對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表面上看似做了大家滿意的處分、暫時消除眾
人怒火,但謝宜容仍有權利向所屬機關提出救濟,若對結果不服,可以再向保訓提出救濟
,代表謝仍有有機會以救濟管道翻案?
對此,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回應,《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
若不服,可於30天內提出審覆。
林憶君續問,謝宜容遭記2大過免職,其懲處過程並未召開人評會、考績會,且免職處分
不等於終生不錄用,未來謝宜容是否有機會再回任機要人員或政務官?
呂秋慧坦言,若要喪失公務員身分,則要走懲戒處分才有可能;謝宜容雖被記2大過免職
,但其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故可再任職。
不過銓敘部考慮謝宜容若再任,社會觀感不佳,因此提出《考績法》修正案,即改為免職
後一年內不得再任。
呂秋慧也透露,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但此事轟動國內、大家都感到痛心,即使謝
未來還要再任,也要有機關首長願意任用,這樣的公務人員,自己要多加考量;畢竟牽涉
到社會輿論觀瞻,也許時間久了會淡忘,但仍要有很大的勇氣,否則將來也會是全民矚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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