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是心得,但是著重得點只有一個部分,其餘我會簡單帶過。
一、背景
108成大法律畢業,畢業後就去工作沒有參加考試,想著再不考可能機會就越來越少了,
所以從2021/5全職準備考試。
二、歷次成績
110調查局
國文 46
刑法 49
綜合法政知識及英文 60
行政法 51
刑事訴訟法 44
商事法 26
第一試加權平均成績 44.6分 (標準54.8)未錄取
110律師
一試 454分
二試
憲法及行政法 98.5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96.5
國文 54
民法民訴(一) 76
民法民訴(二) 76.5
商法 66.5
智財 59.5
加總 527.5 (及格標準522) 及格
心得分享:
雖然自己的分數名次不值得一提,就是低空飛過這樣,但是還是希望把有用的部分分享給
大家。
如上面的歷次分數所見,我在調查局考得非常差連備取都沒有,但是不久後的律師卻僥倖
上榜,如果要說其中的差別,我認為在於答題的架構,我在律師考試的時候全部啟用了一
個新型的架構,過往我們看到的解題書或是答題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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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題在XXX之處學說、實務有爭議,主要有以下數說:
A說
B說
C說
(二)由於A說壞壞B說爛爛C說棒棒,故在此採C說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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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架構對我來說的問題是,我寫不完而且我根本沒記這麼仔細,最重要的是這樣的寫
法思辨的成分看起來很少,後來在調查局考完後,我大概在11月買了"歐律師的憲法解題
書"(彷彿我在業配但是我真的誠心大推),裡面提到了一種我超級喜歡的答題架構,簡
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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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題爭點在於XXX(簡述爭點)
(二)或有論者認為XXX
(三)惟本文認為XXX
(四)選配/ 附帶一提 or 值得注意的是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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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架構我基本上在律師的每一題有爭點的題目都用了,他讓我很受用的主因在於,看
起來論述會很有自己的想法(但其實就是學說抄一抄),而且忘記學說實務的神秘命名也
沒關係,詳細的寫法請參考歐律師的著作,我的程度怕是無法描述其精妙之處,但無論如
何我能確定這樣的寫法是被接受的,因為我其實很多題都只寫了幾行(根本不會...),
但卻還是有一定的分數,所以教授應該對這個方式買單。
希望這個架構可以幫助到大家找到自己適合的方式,或者反思是不是有什麼樣的方式比較
適合自己,在考試時沒有太多時間思考,固定的答題架構真的很有幫助,弱弱的我先下臺
一鞠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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