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透天厝交屋「竟沒電可用」 建商推責住戶怒告
中時 孫英哲
彰化縣福興鄉大崙村一處僅4戶的3樓透天厝建案前年7月完銷,然住戶交屋後發現因私設
道路地主不同意開挖,台電無法設置電桿,無法供電,4戶成了「無電屋」。建商強調已
交屋,供電是台電的問題。4住戶中有3戶不滿建商卸責,提告請求給付違約金。日前一審
判決,3住戶各獲賠48萬5884元,全案可上訴。
該透天厝住戶指出,他們當初是賣掉房子再買房子,因此雖知道沒有電,但在仲介聲稱有
臨時電可用,且供電很快就會下來的情況下,就花了970萬元買房,並先搬進來住。他們
是4戶中唯一目前有入住的,現在會有電可用,是因為向隔壁的住戶借電。
該住戶說,該地不只有電的問題,還有水的問題。他們查找水錶時,發現自來水管埋在水
溝裡面,緊鄰糞水管,哪天若水管有破裂,恐怕有喝到汙水的風險。他們向建商反映自來
水管埋在水溝的問題,建商竟說其他的新建案也是這樣施工。
向建商提告的住戶許姓男子表示,沒電、沒交屋拖到現在快兩年,還沒辦法解決,他們在
了解狀況後,發現建商在蓋房子時,沒取得進入建案的私設道路地主同意,該私設道路的
地主共有30幾人,建商把房子蓋好後就賣,但之後無法開挖私設道路來施作電力管線,房
子沒電,水也有問題,他們3戶向建商提告延遲交屋,求償違約金。
法官判決指出,被告建商於2022年3月17日即取得該房地使用執照,同年月31日與原告締
結買賣契約,跟同年7月28日約定點交日期,仍有將近4個月時間,本應儘速於約定期日前
研擬電力設施設置計畫並實行,以確保系爭房地點交前皆可正常供電使用。
然被告建商到2022年6月14日始向台電公司申請用電,且未事先與對向土地地主協調,致
電力設施無法如期設置,該處房地若不具備完整力設施,縱然原告入住,亦無法正常居住
使用,所受有無法管領使用房地之損害非輕,況且兩造買賣契約也約定被告應賠償違約金
,原告請求被告各給付48萬5884元為有理由。
台電彰化區處發言人曾陳發表示,本案經本處派員施工,發現道路為私設道路,屬於共同
持有,其中共有持有人反對管路施工,經建商出面協商,共同持有人仍未達成共識,建商
目前已向法院提出訴訟,該處待法院判決確定後,會依判決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29002232-260402
晴空匯失火目前推斷可能是電纜斷路造成,
沒有電比較安全,
而且台灣發電以火力為主,
沒有電算是節能綠建築,
建商用心良苦,
請不要太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