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3處魚塭、光電場遭倒營建廢土 3業者收押禁見
自由時報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兩名許姓與施姓等3名非法土資場業者涉嫌在台南市安南、七
股、善化等區33處魚塭及光電場,違法堆置回填營建混合廢棄物。16日台南地檢署指揮警
方及環保單位百餘人,同步在上述區域與魚塭地點開挖,發現確有營建廢棄物違法回填,
帶回業者及工作人員共23人,查扣挖土機與車輛8輛,檢方訊後認為許姓等3名業者涉犯廢
棄物清理法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18日清晨,台南地院裁定指出,兩名許姓與施姓等3名被告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竊佔等罪
嫌重大,加上此案牽涉人員甚廣,其他犯罪情形有待釐清,被告3人為脫免罪責有與其他
被告或證人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諭知3名被告從8月18日起收押禁見2個
月。
檢方接獲檢舉指兩名許姓業者及施姓業者3人分別在安南、七股及善化區等處魚塭土地經
營非法土資場,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將營建工地產出、未經妥善處理的營建混合廢棄物,
直接載運到魚塭及光電場回填、堆置。
16日,台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宜蘭警方及環境部南區環管中心、南市環保局等專案人員10
0餘人,兵分多路分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同步在安南、七股及善化區等33處魚塭土地開挖
搜索,當場挖出磚塊等營建混合廢棄物,並將許姓、施姓等3名業者及20名工作人員都帶
回調查,當場查扣2輛挖土機及6輛砂石車,暫時移置環保局保管。
南檢啟動團隊辦案,出動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林昆璋等10餘名檢察官協同複訊後,
認為許姓等3名業者都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
廢棄物,及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竟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罪等罪
嫌,且有串、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押禁見3名業者;另19名工作人員被告分獲3萬元至20
萬元交保;1名工作人員另案被通緝,訊後送監執行。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專案小組發現不肖業者經營,且主導仲介土方供應來源
,將未妥善處理的營建混合物回填、堆置在魚塭土地等不合法場域,污染環境,會持續追
查地主及廢棄物來源、數量,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會致力打擊環保犯罪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72372
魚塭埋過這些廢棄物,
就算復原也不適合繼續做魚塭使用,
將來可以做附加價值更高的利用,
無論做住宅區,商業區,或是科學園區,
對房價都是利多,
營建廢棄物的處理抓這麼嚴,
會使得建商成本增加,
房價也要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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