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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才三條件 政院拍板藍領移工可永久居留
國內勞動力短缺,行政院今天拍板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在台工作六年的移工、
透過我國教育的僑外生,技術及薪資門檻達到一定水準,可由雇主申請成中階技術人力,
滿五年後可申請在台永久居留,另針對產業、家事移工訂定不同適用標準。行政院長蘇貞
昌裁示目標四月前正式上路。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漸擴大,去年缺工達到13.1萬,由於移工在
台工作有時間限制,工作六年以上人數逐年遞減,占移工33.7%,9年以上更驟降至11.7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近年日本、新加坡積極延攬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反觀
我國接受高科技的副學士僑外生留台工作管道也有限,也易讓國內移工人力流失。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類別包含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農業(限外展和農糧)
,以及機構、家庭看護工,以及其他經部會指定的國家重要產業,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滿五年,符合每月總薪資5萬500元以上或取得以及專業技術證明,得依移民法規定申請永
久居留。
方案針對留用資格規劃薪資、技術條件,包含產業累每月薪資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
達到50萬元以上;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2.4萬元以上,產業類
則要有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實作認定,社福類則須通過語言能力測驗等。
蔡孟良表示,符合資格者可由雇主申請聘僱,每次許可三年。但基於保障國人就業,雇主
申請中階人力的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的25%。移工、中階人力與外國專業人才合計
不超過總員工50%。
蘇貞昌表示,台灣因應經濟需要開放移工,共同推動國家政策三十年,移工在台灣已經近
70萬人,在疫情中創造成績,經濟逆勢成長,移工從事本籍勞動人口不用從事的工作,難
能可貴。
蘇貞昌說,全世界都在搶人才,台灣受限規定,達到一定時間就要離開台灣,等於白白把
人才送給人家、幫別人訓練中階人才,非常不划算。許多外籍學生來台歷練,對我國認同
、也熟悉文化,應優化各種條件,提高各種誘因,留下人才,為台灣建設、為台灣貢獻。
他肯定勞動部提出此方案,能在確保國人就業情況下,在最短時間補充人力。目標在2030
年資深移工8萬人、僑外生8萬人,蘇貞昌表示,配套與法規命令修正,勞動部等相關部會
應儘速盤點,希望今年四月以前正式上路,也必須和社會與各界溝通,此重大政策是為國
家進步,也是與世界競爭所必要。
心得:
之前在說的外勞永居,現在不用討論了,不用修法,院長直接通過
目前符合的有18萬人
桃園中壢400萬以下的房子要變搶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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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所謂成功這件事,照例有人說條條道路通羅馬。
當然,也照例有人說有些人生在羅馬。
其實,我認為完整的說法應該是:
條條道路通羅馬,有些人就生在羅馬。
而且,生在羅馬的人在羅馬建立了戶籍管控制度。
這套說法,引用多長,就看你的寫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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