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wJeans為何有底氣拒付6千億違約金!合

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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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為何有底氣「拒付6千億違約金」!細看合約1條款秒懂

媒體名稱:nownews

新聞連結:https://www.nownews.com/news/6597019

記者藍詩孟

韓國女團NewJeans昨(28)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宣布12點過後,

將與經紀公司ADOR正式解約。先前外界估算,NewJeans若是想強行解約

需支付至少6千億韓元(約新台幣138億元)的違約金,

但成員們強調她們不是過錯方,不會付錢。對此就有粉絲細細研究

NewJeans合約,發現之前製作人閔熙珍被開除時,NewJeans曝光

的部分合約中有提到,成員在特定情況發生下可以行使「解約權」,

這項條款很可能就是NewJeans敢拒付違約金的底氣。

NewJeans為何敢拒付違約金?粉絲研讀條款揪關鍵

NewJeans昨日單方面宣布要與ADOR解約,因為她們認為公司漠視

她們的訴求,沒有保護她們的能力和意志,因此再繼續合作下去

也沒意義,宣佈自29日0點開始她們與ADOR之間的合約就解除了。

而先前有韓媒估算,NewJeans若解約需要賠償至少6千億韓元

(約新台幣138億元)的違約金,但成員Haerin昨日回應,

她們認為經紀公司才是過錯方,所以成員沒有違約問題,沒理由付錢。

NewJeans此言一出讓外界大感震驚,因為韓國娛樂圈史上還沒有出現過

藝人自行宣佈與經紀公司解約的情況。有粉絲開始討論NewJeans為何

會做出此決定,更有人挖出ADOR前代表閔熙珍瀆職假處分訴訟中,

曾經公開過的部分NewJeans合約。其中第5條第4款規定提到,當出現第三者侵害或妨礙E方
(NewJeans)的演藝活動時,C方(ADOR)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其侵害或妨礙。若是C方
違反上述義務,E方可以解除上述專屬合約。

雖然該合約條款不全面,只能窺見其中一小角規定,但粉絲認為,

這或許就是NewJeans敢不付違約金就說出解約的底氣。

韓國一名內行網友也留言解釋:「解除權是形成權,

單方表明解除意向就可以解除合約,

所以NewJeans一直反覆說從29日午夜開始解除合約」。

▲韓網挖出NewJeans之前因閔熙珍案曝光過的部分合約,細細研讀其中利害。(圖/翻攝韓
國論壇theqoo)

內行網友分析NewJeans合約 指出ADOR面臨2種處境

該名網友細看條款後,分析經紀公司ADOR與母公司HYBE現在要面臨的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提出解除合約無效確認訴訟,或契約者地位確認訴訟,

提出NewJeans行使解除權無效」。第二種則是直接向NewJeans求償,

目前法律爭論的核心重點應該放在「NewJeans行使的解除權是否合法」之上。

另外,合約中的第15條第3款規定明確寫道「合約終止日已發生的雙方

權利義務,不受本合約終止影響」,網友認為這或許就是NewJeans

為何說會繼續進行已簽約活動的原因。目前和公司已經達成的合作協議,

因為這條規定,將繼續進行下去。但也不排除後續ADOR、

HYBE將成立律師團隊,針對NewJeans進行攻防戰;

最後究竟是哪一方佔理,都還有待法律釐清。


韓媒爆NewJeans緊急記者會始末! 當天才找場地「成員提2要求」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1/29/20241129134625-3d36d740.jpg


韓國女團NewJeans昨(28)晚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宣布從今天11月29日0時

起就正式解除跟母公司HYBE、所屬公司ADOR之間的合約。

只是韓國媒體似乎不待見此事,除了記者會上「猛烈」提問,

今(29)天更有韓國媒體爆料籌備記者會的過程,

雖然公司相關人員拜託她們別召開記者會,但成員執意進行。


根據《體育朝鮮》今天釋出的獨家報導,許多相關人士其實都有

積極勸說NewJeans不要召開記者會,但她們認為自己坦蕩蕩,

想親自透過記者會表達自己的立場。


由於事先保密得滴水不漏,媒體還以「猶如007作戰」來形容整件事的保密程度。


據悉,相關人員到28日早上才開始急著找記者會的地點,幾經周折,

到將近傍晚才確定地點,並在開始前的3小時發布消息。

成員的要求事項也極為簡單,首先是幫5個成員每個人都準備要坐的椅子,

以及不要跟ADOR透露此事。對於整場記者會,《體育朝鮮》也丟出問題,

「連相關人士都在阻止,NewJeans為什麼硬要辦停止合約的記者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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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ee4071樓好奇內行網友是多內行?怎麼會被形稱呼 11/30 00:04
bigbee4072樓為內行網友? 11/30 00:04
visviva3樓= = TVBS的還真的停在那一句 11/30 00:05
yeay4樓 11/30 00:09
yeay5樓想請問是多內行,單方宣佈就可以?那kpop公 11/30 00:09
yeay6樓司差不多可以倒光了 11/30 00:09
blessbless7樓因為蠢啊 合約目前還是有效啊 11/30 00:11
scheiss8樓怎麼感覺一直在跳針… 11/30 00:12
ILNARA9樓導演放大版 一個沒合約 一個不甩合約 11/30 00:12
scheiss10樓我下午是看到說 這條根本不是nj專屬的 11/30 00:13
scheiss11樓是奴隸合約後給新人的制式合約保障 不確 11/30 00:13
scheiss12樓定真假 11/30 00:13
lalalilila13樓前面幾篇也有人在說形成權,說了就等 11/30 00:13
lalalilila14樓於解約,那何必等這麼久?上國會之前 11/30 00:13
lalalilila15樓就可以走現在的流程了 11/30 00:13
goingtoofar16樓不管法律的心靈勝利/輿論勝利法已經 11/30 00:14
ILNARA17樓反正這群都那個樣 只是一個比一個厲害XD 11/30 00:14
goingtoofar18樓是定番了 11/30 00:14
Qweiss19樓網友住巷子內啊 夠內行了8 11/30 00:15
ILNARA20樓有什麼需要巷子內 合約在哪裡 在ador那啊 11/30 00:17
ILNARA21樓ador說有效 就是有效啦 合約在手喔 11/30 00:17
ILNARA22樓不甩合約的話 最後就是她們走法院而已 11/30 00:18
ILNARA23樓哪有什麼我說解約就解約 還要好處占盡 11/30 00:18
ILNARA24樓都要閃了 還要順走資源當強盜還是小偷? 11/30 00:19
Qweiss25樓一堆粉粉就不信 都在那邊你有是有看過合 11/30 00:20
Qweiss26樓約喔xD 11/30 00:20
Mugen041327樓沒看SM從來不用訴訟砸人^^,頂多移轉 11/30 00:20
Mugen041328樓所有權版權所屬單位(早期法規漏洞一 11/30 00:20
Mugen041329樓堆),就是避免法院的不確定因素,HYB 11/30 00:20
Mugen041330樓E應該也是深知此事隨便她們鬧,但絕不 11/30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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