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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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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主張不被法院承認的原因!韓網嘆「智商堪憂」:像小學生家長鬧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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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git阿咩李卡諾
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

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並表示未來希望與前代表閔熙珍繼續合作,

直到今(21)日,法院作出裁定認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因此不得進行獨
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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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50庭(金尚勳首席法官)表示,

裁定準許ADOR針對NewJeans五名成員提出的「禁止進行與經紀公司地位無關

之廣告合約與演藝活動」的假處分申請。然而在遭申請假處分的消息曝光後,

也立刻引起許多網友的討論,就有網友整理出NewJeans在法院上的主張不被承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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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方提出:ADOR沒有答應他們要求讓閔熙珍回復ADOR代表職位的要求。

這構成了解約的理由。但法院認為,「對於閔熙珍相關成員的要求,

債權人(ADOR)有足夠能力聘請替代製作人,而閔熙珍回任代表理事不能成為

專屬合約解約的理由。此外,專屬合約中並未記載要由閔熙珍來擔任製作人」。

NewJeans「 在HYBE的2023年5月10日音樂報告中有記載『拋棄舊的,重新布局』

的字樣」。法院則認為「 包含『拋棄舊的』字樣的音樂產業報告在前後文來看,

很難視為『拋棄NewJeans』的文件,這是HYBE旗下另一間子公司(Source Music)

女子偶像團體『LE SSERAFIM』成功策略的一部分,似乎需要歸類為『BLACKPINK、

LE SSERAFIM、aespa、IVE』而非『NewJeans、IVE、LE SSERAFIM』」。

此外像是NewJeans提出「BELIFT LAB旗下團體ILLIT試圖損害NewJeans的獨特性」、

「從HYBE旗下BELIFT LAB的ILLIT經理處聽到了『無視』的發言」等主張,

法院則是以「有關I-LAND抄襲NewJeans的主張,僅憑提交的資料難以證明複製,

縱使是抄襲概念,這是否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範圍也仍不明確」及「難以斷定確實聽到

了此(無視)發言,考慮到Hanni同日向閔熙珍發送的英語KakaoTalk消息中提到

ILLIT成員3人對債務人Hanni表現得不自在或拘謹,顯示其實有打招呼,

加上當時HYBE的監視器畫面確認ILLIT成員3人鞠躬致意,

因此難以充分證明Hanni聽到了足以侵害人格權的發言」來做回應。


至於與主要事件相關性較低的指控,例如NewJeans提出「由於HYBE的專輯壓貨慣例,

NewJeans的成就被低估」、「ADOR與廣告製作公司Dolphin Kidnap合作破裂」及

當時的CEO朴智元表示將給予NewJeans成員等長假的發言」法院方面則是以

「公關負責人要求修改NewJeans專輯銷量僅是為了更正影響股價的事實關係,

難以斷定為貶低或侮辱NewJeans」、「只是因為與此事件無關的Dolphin Kidnap

之間存在紛爭,難以認定債權人違反了專屬合約的重要義務」及

「朴智元前代表的『長假』發言也不能視為禁止演藝活動的發言」而不予承認。


討論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表示「主要的爭議點就只有那個,

居然還跑去打官司,真是像看喜劇一樣kkkkk」、「ADOR不願意接受他們要求讓閔熙珍回任
代表,

這成了他們解約的理由,這從頭到尾都超無言的...」、「老實說,

這就像是『你不理我?我不爽』這樣的撒嬌,連抄襲的主張也怪怪的,

不是歌曲怎麼會有抄襲?而且就算那一切都對,公司說要那樣做,

這有那麼嚴重嗎?覺得委屈就自己出錢出專輯呀」。


「真心覺得像在看小學生家長鬧事的場景」、「不是因為有正當理由才打官司,

而是想走才硬湊理由,所以連先提出解約訴訟都辦不到」、「雖然我也不喜歡HYBE,

但老實說,這些大人真的給這些小孩灌了太多不切實際的想法」、

「哇...這理由真的讓人傻眼,法院在進行時應該也覺得荒唐吧」、

「對NewJeans來說,ADOR就是閔熙珍,沒有閔熙珍就不行,這似乎是這件事的起點」、

「以為NewJeans的主張會被採納,那邊的智商真是...」討論相當熱烈。


以下是 NJZ 提出的 7 點解約主張&法院駁回理由:

(NewJeans/NJZ):ADOR 沒有答應讓閔熙珍回到 ADOR 代表職位的要求,

這相當於解除合約的理由。

法院:對於與閔熙珍相關的成員們的要求,債權人(ADOR)有充分的

能力聘請代替製作人,閔熙珍作為代表理事回歸不能成爲解除專屬合約的理由。

另外,專屬合約中沒有記載閔熙珍擔任製作人的內容。

¯

(NewJeans/NJZ):HYBE 產業報告上寫著,「拋棄 New,重新組成新團體就可以了」
的字樣。

法院:對於包含「拋棄 New」字樣的音樂產業報告,考慮到上下文,

很難視作是「拋棄 NewJeans」的文件,這是 HYBE 的另一個所屬公司(

SOURCE MUSIC)女團 LE SSERAFIM 的成功戰略的一環,

比起 NewJeans、IVE、LE SSERAFIM,更需要分類為 BLACKPINK、LE SSERAFIM、aespa、IVE


¯

(NewJeans/NJZ):BELIFT LAB 所屬組合 ILLIT 試圖破壞 NewJeans 的獨特性。

法院:ILLIT 抄襲 NewJeans 的主張也很難僅憑提交的資料來解釋複製,

即使複製了概念,也不清楚這是否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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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NJZ):由於 HYBE 專輯銷量造假的慣例,NewJeans 的成果被貶低了。

法院:PR負責人要求修改 NewJeans 專輯銷量,

只是更正了影響股價的事實關係,很難斷定是貶低或侮辱 NewJeans。

¯

(NewJeans/NJZ):聽到 BELIFT LAB 所屬 ILLIT 經紀人說了「無視她」的發言

法院:實際上很難斷定聽到了這些(無視)的發言,考慮到 Hanni 在同一

天向閔熙珍發送的英文 KakaoTalk 信息,提到 3 名 ILLIT 成員以不方便或

生硬的方式對債務人 Hanni 問好,看來是打了招呼,

監視器中確認了 3 名成員彎腰打招呼的場面等, 侵害 Hanni 人格權並未得到充分證明。

¯

(NewJeans/NJZ):ADOR 與廣告製作公司海豚誘拐團的合作破裂

法院:僅憑不是此事件的當事人,海豚誘拐團之間存在紛爭,很難認為債權人違反了專
屬合約上的重要義務。

¯

(NewJeans/NJZ):朴智元前代表曾表示「會給 NewJeans 成員提供長假」

法院:朴智元前代表的「長假」發言也不能視為禁止演藝活動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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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8811121樓很符合粉絲的年齡層跟他們的學歷 03/21 21:22
NowQmmmmmmmm2樓這大概只有小學生才會認為可以0.0 03/21 21:23
lucan93樓只要是正常人 都會覺得解約理由硬湊 03/21 21:26
jojia4樓小學生喜歡的女團也不是她們吧 03/21 21:27
s88008920005樓沒事 只有老人才會站HYBE 03/21 21:27
s88008920006樓年輕人都支持NJZ 03/21 21:27
s88008920007樓Newjeans never die 03/21 21:27
iamjimhaha8樓韓網也老人化了嗎? 03/21 21:30
Demenz9樓要躺在地上哭這不是閔熙珍了嗎 03/21 21:30
Iamtitlehgm10樓大概超過小學的都老人吧! 03/21 21:31
jason020111樓韓網被PTT老人進攻了嗎? 03/21 21:32
Iamtitlehgm12樓某金至少女性21歲才稱老人,S88厲害 03/21 21:32
iamjimhaha13樓 03/21 21:34
asd75503314樓某族群這波智力測驗沒通過 03/21 21:36
XnightmoonX15樓標題夠粗暴,我喜歡 03/21 21:52
hihiLIFE16樓智商堪憂xdddddddddd 03/21 21:52
b2233a4417樓真噁心 霸凌人到上國會的程度 跳一跳 03/21 21:52
Myeh172018樓應該不會再有15寶出現了吧== 03/21 21:52
chnet321419樓邦妮絲:都是老人 03/21 21:54
iwgpg1ghc20樓連白痴都知道那啥爛理由,但竟然粉絲會 03/21 21:55
iwgpg1ghc21樓跟著起舞說侵害權利、不人道?這倒底是 03/21 21:55
iwgpg1ghc22樓什麼腦容量?什麼判斷能力?笑爛,比小 03/21 21:55
iwgpg1ghc23樓學生吵架還幼稚的東西,跑去浪費司法資 03/21 21:55
iwgpg1ghc24樓源,粉絲可不可以有點尊嚴啊 03/21 21:55
ILNARA25樓本來正常人看都是荒唐的鬧劇 搞這麼久 唉 03/21 21:56
hihiLIFE26樓希望今天之後幫尼茲可以放過其他女團了 03/21 21:58
hihiLIFE27樓 03/21 21:58
ckssicaaa9728樓一直都是智力測驗只是中間不斷有人跳 03/21 21:59
ckssicaaa9729樓船,不說別的,單就H社A社對她們一直 03/21 21:59
ckssicaaa9730樓都可以,而且所有的指控都很弱且沒什 03/2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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