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News記者者李承勳
NewsJeans:「HYBE趕走了閔熙珍!現在的ADOR有了新的管理團隊,是一個不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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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聲稱他們無法履行與其經紀公司ADOR的合約,因為該公司已徹底更換了管理層。
3日上午11點3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1民事協議部就ADOR公司針對NewJeans
提起的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訴訟進行了第一次口頭辯論。
NewJeans當天表示,“我們認為,原告提出的每個解僱理由單獨來看都足以構成解除合約理由。
但是,即使單獨來看每個理由都不足以構成解除合約理由,但當所有理由結合在一起時,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原告與被告之間的信任已被破壞到無可挽回的地步。”
接下來,NewsJeans表示「如果更換所有高階主管,那麼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即使表面上是一樣的,
實際上也是完全不同的公司。我說的不只是閔熙珍。在閔熙珍被趕下台,HYBE的指示下新高層上任後,
被告過去簽約的ADOR和現在的ADOR只是在法律上的形式上相同,他們與現在的ADOR完全不同
而非過去的 ADOR 的合約。 NewJeans方面表示「因為基本的信賴關係已經破裂所以無法在一起。
希望法院不要只看閔熙珍,而是要調查在閔熙珍被趕出門的這個情況下,
過去和現在的ADOR是否真的是被告們所信賴的ADOR,
被告們繼續信任現在的ADOR並繼續合作是否符合正義」。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108/0003317170
首爾新聞黃基善記者
ADOR聲明:「沒有閔熙珍的NewJeans就不能存在嗎?這沒有道理!5人自相矛盾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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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ADOR表示,女子組合NewJeans的說法相互矛盾。
當天,ADOR方面表示:「在製作方面,被告方面強調,
如果沒有閔熙珍,就無法繼續演藝活動,必須一起走下去。
前代表閔熙珍確實對NewJeans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
但‘沒有閔熙珍,NewJeans就無法存在’這種說法是沒有道理的。」
隨後,ADOR方面表示:「首先,ADOR是HYBE的子公司,而HYBE是我國第一產業,
所以她們無法從該子公司找到另一位製作人來支持(NewJeans),
這毫無道理。考慮到被告在沒有閔熙珍幫助的情況下獨立準備並成功完成了香港演唱會,
因此聲稱只有閔熙珍才能做到這一點的說法相矛盾。
NewJeans與ADOR之間的衝突始於去年11月。
當時,NewJeans宣稱ADOR破壞了他們之間的信任並終止了他們的專屬合約,
並宣布將開始獨立活動。事實上,NewJeans 在 2 月宣布新團名 NJZ 後,
在香港 Complex Con 上攜新歌驚喜出道。此外,在結束演出後,
NewJeans宣布暫時停止活動,並表示“我們決定遵守法院的判決,
停止一切活動。這不是一個輕易的決定,但對於我們來說,這是現在必要的選擇。”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108/000331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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