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ewJeans的主張連法院裁判官也感到傻眼!

韓星

17131


NewJeans的主張連法院裁判官也感到傻眼?!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p=1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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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與Ador的訴訟已經展開。

3日,Ador提起的「確認專屬合約有效性訴訟」第一回口頭辯論期日召開。

針對NewJeans一方主張,法官似乎流露出疑惑。NewJeans方面以

「信任關係破裂」作為解除與Ador專屬合約的理由。

法官表示:「信任關係破裂這個概念過於抽象。以偶像因無法獲得合理

清算而希望解除合約的案件,我們處理過不少,但這次的案件卻是一

個特殊案例。通常來說,信任關係一旦破裂,就會立刻顯現;

但這案件中,從未受到關注,也沒有明顯的失誤。」

另外,法官指出:「我們該如何看待信任關係呢?在一般長期合約中,

涉及管理和製作等方面時,是否應該把信任關係當作一體來看,我


一直在思考這一點。一般而言,一旦信任關係崩壞,就是說在連一次合理

清算都未進行的情況下運作不順,練習生們便不得不另謀生計,無法正常

訓練。雖然也有因無法好好練習而導致信任關係破裂的案例,

但這次的情況實在非常特殊,需要我們好好思考。」


NewJeans方面同日主張指出:「前代表閔熙珍已被驅逐,新管理層在HYBE的指示

下上任,使得被告方過去與Ador締結合約時的Ador與現今的Ador已完全成為擁有

不同價值觀的另一法人;因此,基於繼續履行該合約所必須的基本信任關係已徹底崩壞,我
們無法再繼續合作。」

韓網友們紛紛表示:


▼「法官:真獨特呢」
▼「法官似乎也覺得這實在荒唐無稽」
▼「看起來很無奈」
▼「希望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要是說出那種話就沒希望了」
▼「我自己也感到無奈,不知道法官會有多無奈」
▼「不過,如果是為了閔熙珍而加入HYBE,結果卻像就業詐騙那樣,我就會認可,如果沒有
閔熙珍,我在練習生時就打算離開,那我也會認可」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明明只是想在HYBE出道成為偶像,卻碰巧遇到的製作人就是閔熙
珍呢」
▼「在普遍存在職場霸凌、暴行以及清算問題十分嚴重的案件中,僅僅因為心情受損、被忽
略了問候,這就被當作證據!!只是這麼說而已」


ADOR:「NewJeans的結算金額超過120億…出道投資達300億」

去年11月,NewJeans單方面解除與HYBE旗下Ador的合約。據稱,此後ADOR仍持續支付精算金


ADOR在3月進行的假處分審詢中表示,「收益金也持續在精算中」,並稱「自2023年10月以
後,僅支付給NewJeans的精算金就超過了120億韓元」。


此外,關於出道前所花費的投資額,ADOR主張說:「在從Source Music分割成立的ADOR中,
HYBE以50億韓元買下其100%持分後,於當年及2022年分別追加投資100億韓元與60億韓元;
出道專輯製作費用約花費70億韓元,而當時專輯製作費用的平均約為30億至40億韓元。換句
話說,NewJeans出道前的投資接近300億韓元」,以此證明其履行事務所責任。

ADOR方面進一步主張:「為了特定團體斷然進行了前所未有規模的投資」,並表示「HYBE不
喜歡NewJeans的說法本身就違反常識」。

最近,法院已認可ADOR申請的假處分,裁定「NewJeans五人不得在未經ADOR事前批准或同意
的情況下從事演藝活動」,該假處分決定的效力將持續至本訴訟最終判決。NewJeans方面則
已對法院的假處分決定提出不服申立書進行抗辯,其審問將於9日14時舉行。

韓網友們紛紛表示 :



▼「真是讓人無言啊 ,太厚顏無恥了,明明拿了那麼多錢」
▼「該拿的就全拿了」
▼「結算金跟活動有什麼關係?」
▼「每人24億」
▼「如果不做結算的話,假處分案也會讓Ador輸」
▼「因為有太多公司不遵守那些基本規範,所以假處分案件大多針對藝人。既然是對一家連
最基本、最重要的事都做得很好的公司提起訴訟,全部都會被駁回」
▼「ADOR一直都有賺錢,這是理所當然的」
▼「工作賺的錢,當然得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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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neverland1樓脆上邦妮粉還說官司有贏的希望XDD 04/04 00:09
sck36125752樓法官很給面子了 不然說話應該會很難聽 04/04 00:23
dreampursuit3樓法官真含蓄 04/04 00:30
w828147044樓宇宙邦:不管啦 這個法官是房騎 要求 04/04 00:55
w828147045樓更換法官 04/04 00:55
bobby945076樓這法官想上國會嗎? 04/04 01:00
pinky8411187樓法官人真好 04/04 01:12
KuRaZuHa8樓不要說專業法律人士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04/04 01:48
KuRaZuHa9樓聽被告五人講的話都會頭痛皺眉好嗎 04/04 01:48
yeustream10樓營利公司怎麼可能不喜歡金雞母,可惜金 04/04 02:30
yeustream11樓雞母鬧起來把金窩砸了,都別賺了 04/04 02:30
glmmejoe12樓脆粉說法官認為這是特別的觀點 所以有 04/04 06:08
glmmejoe13樓贏的希望XDDD 04/04 06:08
gotohikaru14樓倒數第三個留言 讓我想到最近看到的 04/04 06:46
gotohikaru15樓韓網討論 去年HYBE被花式報復性檢舉 04/04 06:46
gotohikaru16樓但結果反而證明 HYBE內部管理很守法 04/04 06:46
gotohikaru17樓在D卡看到學法律的 吐槽了時間線廢文 04/04 06:46
gotohikaru18樓同時又表示 提告跟舉證責任在ADOR 04/04 06:46
gotohikaru19樓這部分是優勢 但他忘了 04/04 06:46
gotohikaru20樓這是合約效力確認訴訟 04/04 06:46
gotohikaru21樓ADOR只要證明有確實履行合約就可以了 04/04 06:46
gotohikaru22樓這也是為何被打臉的都是被告五人 04/04 06:46
millas23樓有些瞎妹粉不是很愛說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嗎 04/04 07:28
millas24樓結果發現自己的主子耍廢擺爛錢還繼續拿 04/04 07:28
millas25樓賣慘形象怎麼賣得下去 只有沒錢拿的粉粉 04/04 07:28
millas26樓才是真正的窮酸可憐小蝦米 04/04 07:28
MESUMI27樓心情不美麗提信任關係破裂 果然是革命家 04/04 09:55
felisun28樓主張換管理層所以合約可以無效有夠荒謬 04/04 12:10
felisun29樓,國家還每四年換一次總統呢 04/04 12:10
emmi110230樓辛苦team邦尼斯還要幫她們找法律資源XD 04/0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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