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主張性生活不合應成為離婚條件,然而我並不認同性生活不合是伴侶雙方其中一方必
然有道德錯誤的結果。婚姻中有兩個人,兩人需求必然有不同步的時候,感情可以變淡,
人心可以出軌,性生活可以由合變成不合,這不一定是其中一方犯錯導致的。當然一開始
擺明騙婚的同性戀騙婚除外。
雖然我認同性生活不合應成離婚條件這點,但我不認同你將性生活不合歸咎女權的觀
點。
: 非常多的所謂兩性專家,都在鼓勵女人以自己身為女人的需要為本位思考問題。
: (可是很有趣喔,這些所謂兩性專家多數是女性,並且不談男人應該也要本位思考)
所謂「兩性專家多是女性」是錯的。有許多針對男性市場的兩性觀點,如主打如何接
近女性的PUA,主張男人不玩結婚生子遊戲的Men Going Their Own Way,或者談如何吸
引女性的紅藥丸。你講的主張也跟MGTOW差不多,一邊引用男性本位的兩性觀思理論一邊
說兩性觀點欠缺男性本思想,是自相矛盾的。
另外這裏有個重點,原PO提到以家庭為單位思考問題。諸位,如果有人建議你為國相忍,
或是以公司為單位思考問題,我建議你叫他滾。要破解這種話術,就是要不受他人情緒制
約。如果你對某個團體有歸屬感,想為它付出,你早就做了,不需要他人提醒。
回到這個例子,你將「和伴侶做愛」,引伸成「以家庭為單位」,或者可以歸納成家庭利
益。其實想和伴侶做愛是很自然的需求,有需要就說自己想做就OK了,硬要套家庭利益這
種冠冕堂皇的名堂,只讓人覺得thx but no thx.
哈哈,這句講得很對。為甚麼現代法律+就業越來越鼓勵,或許說,容許女性以自己的感
覺為主呢?你看看過去的章回小說,主人「收用」丫環,是不用提及丫環的感受的,反正
就是榮幸。近代中國農村小說中,女人也跟牲口或者經濟作用一樣,雖會有自己感受但反
正不重要。古代農耕社會主要用人力密集的產業,女人生產力低下,自然沒有話語權。現
代腦力密集產業,女人脫離財產的地位成為生產者,自然會以自己的感覺為主。(沒錯,
就跟男人一樣!)
現在法律多確認人有天賦人權,不但確認還以各種福利制度確保人有替代方案取得資源,
沒有誰沒了誰不行,手握資源的人話語權自然不比以前大。這套制度不是只解放女性,而
是解放所有弱勢社群,解放子女(相對父),解放勞工(相對資方),也解放了玫瑰少年那類
不符合傳統父權制度下男人應有形象的男人。
我感謝你發這篇文,證明這個制度不但解放了上述這批人,還讓我看到你因被剝奪本應享
有特權而像個whining child般在地上大哭打滾卻無計可施的樣子,真是非常治癒<3
: 這時女人不但更有理由拒絕性生活,並且可以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制度,
: 狠狠取得男人的財產,摧毀他的社交生活,或者利用他的罪惡感來在生活中得利。
其實爆粗口不會讓你在法律上不利,有肢體衝突才會。如果被捉到家暴,社交生活被摧毀
也只是剛好而已,不用那麼痛心。
再次提醒,無論男女雙方都可以是家暴的受害者,如遇家暴請馬上報警+去急診室驗傷。
婚內強姦也是強姦啊,你將強姦犯社死這件事講得那麼可惜幹嘛?
有了孩子為甚麼天秤會倒向女性?是擔心撫養權嗎?雖說幼子從母,但孩子稍微大一點就
會有個人偏好,只要成為他們的主要照顧者,可以爭撫養權的喔。例如我老公照顧孩子的
時間就比我多,剛我在健身房時他還上傳和寶寶玩的照片
: 她就是不想做,然後用她在這個婚姻裡的優勢繼續取得經濟利益等好處。
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不用那麼多借口啦。
話說回來,如果雙方經濟能力差不多,女人在婚姻裏不一定有經濟利益啦。像我賺得比老
公多,如果離婚搞不好我要付他錢。如果擔心經濟受損,找比自己有錢的女性發展吧!
: 因為你太太早就都想清楚了,你沒有任何槓桿可以促使她改變決定。
...我以為不可以訴諸威脅或暴力是常識,因為不但沒用而且還會惹官非,辛苦你寫出來
了。
: 你只能走協議離婚,而且要有付出至少一半家產+贍養費的覺悟。
我很好奇你怎麼知道原原PO夫妻兩誰比較有錢
這篇文跟本教科書等級,所以板上千提醒萬提醒女人千萬千萬要有經濟能力,就是要提防
這種明明只是不幸卻將之解讀成女權過剩通篇充滿對無法婚內強姦和家暴充滿遺憾的人。
女人有錢,一方面解放男人,不用他們贍養費,一方面解放自己,遇到強姦犯可以跑,而
不是被強姦了還要相忍為家,不幸懷孕了還因伴侶不簽字而無法墮胎,慘。
至於原PO問題倒相對好解決,下回別和女人結婚就可以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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