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地價稅其實省沒多少,
反而政府提供的生育及育兒補助會有差別的,
大部分會限制設籍滿一年,或要求夫妻設籍同一縣巿。
單看你們對生育有無計畫,以及兩個縣巿補助何者優?
如果有育兒計畫,建議戶籍地設在實際的居住地為佳。
若短期沒有計畫,也有做防護措施,
則讓她遷去自已的房子的戶籍地為宜。
基本上戶籍在那,你的父母根本沒有必要知道,
如果連戶籍設在那都要介入,那就有點可怕了。
: 可能會增加(因某些因素她爸媽無法遷到她戶籍下),她希望可以遷回去原戶籍,才不會多
: 繳地價稅,但也顧慮到遷回原戶籍,我爸媽會有意見,想請問版上大大們有沒有類似的狀
: 況可以分享建議?
: 另外,她原戶籍遷到我戶籍下,對她的房產有無影響?算是空屋嗎?(對於這點,我老婆感到
: 沒安全感,自己的戶籍不在自己的房子下,擔心房子被...)
: 我目前想到的解決方法大概有:
: 1.和爸媽溝通,讓我老婆遷回原戶籍地
: 2.維持在我戶籍下,增加的地價稅金我幫她繳(房貸每月已幫她出一半了)
: 3.客觀分析,遷不遷戶籍的影響有哪些?(例如:高雄、台南生育補助津貼可能不同,其他
: 托育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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