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的時候,
很喜歡一首歌曲,
歌詞是這樣唱的:
「我一個人不孤單,
想一個人才孤單,
有伴的人在狂歡,
寂寞的人怎麼辦。
我邊想你邊唱歌,
想像你看著,
被感動了,
我被抱著,
say forever。」
少男情懷總是詩,
我非常喜歡這首歌,
即便現在我已經年過35歲。
我平常是一個上班族,
但晚上的時候,
常常會去台中一些空地彈著吉他,
唱著歌曲,賺一點外快。
當然,
最重要的,
我真希望有一天能唱著情歌,
台下是喜歡的人,
然後對方眼淚笑了,
跟我抱在一起,
真是太浪漫了。
最近幾個半夜,
我的音響會突然響起來,
播著這首say forever
我一個人不孤單,想一個人才孤單~
連續三個夜晚都是這樣。
更神奇的是我音響裡面放的CD明明是90年代英文情歌精選輯,
可是音響響了播出的卻是這首歌。
我告訴自己,
接下來幾天的戶外演唱,
我一定要唱這首歌曲。
隔天,室外飄起小雨,
又是寒冷的冬天,
路人很少。
我還是在街頭彈起吉他,
唱著歌曲。
雨越下越大,
行人越走越快,
最後根本沒路人了。
雨大的連唱歌都會被雨水阻礙的程度。
我決定唱這一首say forever當結尾,
真是太悲情了。
「我一個人不孤單,
想一個人才孤單,
有伴的人在狂歡,
寂寞的人怎麼辦。
我邊想你邊唱歌,
想像你看著,
被感動了,
我被抱著,
say forever。」
這時,有人出現在我面前。
是我的初戀情人。
我唱著這首浪漫的歌曲時,
下起大雨,
竟然出現在我面前!
我對她笑著唱這首歌,
她也對我眼睛彎彎的笑。
很驚喜的看著我。
這時有一個男人走過來牽住她的手。
兩個人撐著雨傘,
四周都無人,
看著我淋雨唱歌。
這不但不浪漫,
而且很悲哀,很難堪。
更難堪的是,
男生掏了100元放進我的小費箱,
然後摟著我的初戀情人離開。
我還要對他們說謝謝。
我忍住淚,一定要把這首歌唱完。
突然一陣緊急剎車,
一陣碰撞聲,
我的初戀情人跟她客兄,
被一台車直接撞飛,
飛到我面前,
而且是頭朝地。
摔下去那瞬間還可以聽到骨頭碎裂聲,
特別是歪著的脖子。
兩個人不停地顫抖,
嘴巴還不停一開一闔、一開一闔。
而肇事的車輛已經迅速開走了。
我嚇到了。
衝過去問我的初戀情人還好嗎?
只見她兩眼無神,
嘴巴想說話說不出來,
大腿對折往上半身壓著,
骨折的似乎很嚴重。
這時聽到有人爬過來的聲音。
她的男友客兄,
努力的爬過來,
手要抓住我的初戀情人。
我一腳踹開,
然後把這個男的像滾輪一樣,
滾到旁邊的草叢,
把手機丟到遠處。
我回到初戀情人這邊,
把她扶起來坐著,
但每動一下,她就痛得顫抖。
最後她靠在階梯,
努力地開口要我叫救護車。
我拿起吉他,
對著她唱
「我一個人不孤單,
想一個人才孤單,
有伴的人在狂歡,
寂寞的人怎麼辦。
我邊想你邊唱歌,
想像你看著,
被感動了,
我被抱著,
say forever。」
她哭了,
我趕緊過去抱著,
抱緊緊的。
就這樣慢慢一動也不動了,
就像永恆一樣。
隔天的報紙新聞標題是
肇事逃逸!初戀遭撞擊,純情男用愛照護並現場唱情歌訴衷曲,暖哭救護人員。
我一個人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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