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害3部屬遭殃」檢代求情 職場霸凌不起訴原因揭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02/2936669.htm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被指任內涉職場霸凌、以致1位
吳姓男部屬尋短身亡,又被查出任內涉透過整修工程圖利廠商、侵占沒發完的三節公務禮
盒,新北地檢署今(2日)偵結,起訴謝與6名官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
》等罪嫌,建請法院對謝女量處適當之刑,對3名聽命行事的公務員從輕發落。
謝宜容目前仍羈押禁見,押期於下周四(10日)屆滿,新北檢下周將盡速把謝女連人帶卷
移審新北地院。
至於謝被指職場霸凌所涉過失致死罪嫌,因死者自殺身亡、非謝直接造成
,也與謝的領導管理行為,無從建立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此部分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謝宜容2023年於分署長任內,指示部屬劉女、簡男辦理分署本部整修工程採購
案,多次要2人與內定廠商林氏兄弟討論,為趕在2023年底完成,避免金額高於150萬元、
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變數,謝採納林氏兄弟建議,將部分工程化整為零。
劉女與簡男迫於上命,參考林氏兄弟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再洩露給林氏兄弟提
前訪價、安排工班、編列工程費用,並製作符合標案需求的企劃書,林氏兄弟又向裝修業
者徐男借牌投標,以彌補自家公司不具備投標資格的瑕疵,順利得標。
此外,謝宜容為塑造自身與分署形象,指示2024年分署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形象識別與
主視覺設計,統一交給林氏兄弟公司承作,並命郭女負責連繫討論,郭比照簡男先前處理
裝修工程模式,助林氏兄弟的公司再度得標。
檢方指謝宜容形同為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並違法指示部屬在採購案成形前與內定廠商密
切連繫協調,圖利林氏兄弟42萬餘元,更查出謝用分署「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
金」採購三節禮盒,卻涉將沒送完的12盒納為己有,價值2萬餘元。
檢方今起訴謝宜容涉犯《刑法》洩密、《貪污治罪條例》圖利、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嫌
,3名廠商各涉犯圖利與《政府採購法》。檢方指謝的犯行造成參與投標廠商受不公平對
待、損及國家機關與全體公務員形象,但謝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對謝量處適
當之刑。
檢方起訴劉女、簡男與郭女3名北分署幹部,各涉犯洩密與圖利罪嫌,但3人迫於謝宜容高
壓強勢領導風格、動輒約談「面商」的壓力,且採購案須限時完成,因而聽從謝指示讓林
氏兄弟的公司得標,3人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也沒圖取自身利益,並已自白犯行,建請法
院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43600491.A.E0F.htmlKhaled1樓ㄏㄏ 那公職霸凌管道有啥意義? 死一個了法院也沒因果關係 04/02 21:41
luismars2樓的確沒有咒人致死罪 04/02 21:41
→ WTF11113樓直接檢察官不起訴囉 04/02 22:09
→ WTF11114樓真有愛的檢察官,通篇內容充滿臆測,各種情非得已 04/02 22:10
→ LienFong5樓再次驗證人命在鬼島真的不值錢 04/02 22:21
Arhib6樓黨的愛將要安全下莊了 04/02 22:23
BlackCoal7樓檢察官治國 04/02 22:42
momijichan8樓笑死,等著看什麼時候無罪回鍋 04/02 22:49
sam123w9樓不是謝宜容造成的不然是誰造成的 這還沒因果關係啊… 看 04/02 23:05
→ sam123w10樓了又氣又難過 04/02 23:05
→ libraghost11樓死者自殺和謝沒關係喔 檢察官認證 04/02 23:06
TsaoJJ12樓檢察官什麼咖洨 04/02 23:30
z77788899913樓喔 沒關係他自己會去自殺 這樣喔 04/03 00:23
SaluteYou14樓法院果然是某黨開的 04/03 00:29
zxlt372215樓不意外啊 出事前謝宜容就說她後台很硬了 04/03 01:49
→ fhk70121316樓好奇謝是否直接找資訊承辦 而且資訊主管竟完全隱形 04/03 07:09
→ a094611317樓民進党私法改革大成功,要相信党的大民主 04/03 07:21
CHYYP18樓是他自己要自殺的 04/03 07:54
→ eno402219樓討論請集中在新聞本身就好,不要離題到死者身上,更不用 04/03 08:49
→ eno402220樓說不該消遣死者,請對離世的人要有基本的尊重。 04/03 08:49
kutkin21樓死者個性真的是導火線 04/03 09:00
→ kutkin22樓他到死前都還覺得是自己問題 04/03 09:00
fishw23樓如果整件事換成檢察體系不知道結果是不是一樣 04/03 09:17
→ 本人24樓謝上任2年81人離職,只是死者個性問題? 04/03 09:35
→ ggyybbk25樓不能適應環境 離開有問題嗎? 04/03 09:41
→ ggyybbk26樓只是有個更不適應的人 用特殊的方式離開而已 04/03 09:42
kutkin27樓ggyybbk說的沒錯 04/03 09:47
kutkin28樓你可以跟我一樣「我說話大聲不代表我沒有禮貌,科長!」 04/03 09:48
→ kutkin29樓可以擺爛,可以離開,就是不需要傷害自己。 04/03 09:48
ha9930樓幹這樣都可以不起訴,那些垃圾長官根本不會怕 04/03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