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特休是你的權益,本來就應該請完,
或是公司換算薪資給你,這點毋庸置疑。
第二點是有沒有必要跟前公司維持好關係,
我覺得是需要的,不一定你下份工作會不會打給前公司,
另外是多一個朋友總好過多一個敵人,
我曾經離職的公司,到目前我也都還拿批發價,
誰知道未來有沒有機會再合作呢?
有了以上的前提,先詢問公司可不可以折算薪資,
如果公司同意,那你一樣可以好好交接;
如果公司不同意,要你修完,那就選擇時間休囉,
是我的話,我可能不會連著休,
畢竟中間遇到問題也比較好回覆,
這已經是對公司最大的尊重了。
然後離職以後或許公司加減還會問一些問題,
如果不是特別麻煩的,我還是會回答,
很麻煩的話也就委婉地拒絕囉。
不要先入為主二分法去覺得該還是不該,
就先想好大概的框架,具體遇到的時候再選擇囉。
: 我要離職了,原本是20天交接
: 後來被凹30天離職
: 掐指一算大概還有8天年假
: 不含六日要在22天內請完
: 但可能是本性太奴加上討好型人格
: 總覺得8天請滿會不會太白目
: 但又覺得這特休是權益為什麼不能請
: 作為主管的角度會有什麼感想呢?
: 最終是希望維持好的情誼與關係
: 是否會建議特休不要請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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