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嘗禁果致國中女友懷孕露餡 男大生被判1年10月
南投地方法院就男大生與未成年女友懷孕一案,作出有罪判決,值得青年男女引以為戒。
(記者謝介裕攝)
2022/05/10 11:12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1名男大學生與1名就讀國中的女學生認識、交往,進而
成為男女朋友,期間,因女生月事遲遲未來,在家長陪同下就醫檢查,才赫然發現並非身
體不適,而是懷孕,2人偷嘗禁果之事也露了餡,女方家長憤而提告,南投地方法院審結
,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男大生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大生雖在未違反女方的意願下「做愛做的事」,但明知女方於2020年
交往期間尚是未成年的國中生,對兩性關係仍處於懵懂狀態,仍與之發生性交行為,且使
其因而懷孕,事後雖坦承犯行,且與女方及其家屬達成賠償條件,但女子最後仍做了人工
引產手術,對其身心健康及生理、心理所造成的重大影響,可見一斑。
法官說,考量兩造是情侶關係,且女方及其家屬在達成調解後,也同意不再追究被告之責
任,所以被告宣告之刑,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併諭
知緩刑3年,以啟自新。
不過,承審法官強調,為使被告記取本次教訓及強化其法治觀念,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
第8 款規定,命被告應於緩刑期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且在緩刑付保護管束期間,禁止
對女方有任何踰矩之行為,倘若被告違反本院諭知,且涉案情節重大,便將撤銷緩刑宣告
,換言之,被告便須面臨失去自由入監服刑之處罰。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時下人手一機的時代,不管是同性或異性之間的往來、聯誼,均變得
十分方便、快速,但相關律法仍不可輕忽,該案也值得青年男女引以為鑑,以免觸法受罰
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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