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夫偷情 小三狂喊「不要停」成證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4285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5/17/4304285_1_1.jpg
黃男說「撞爛妳,插爆妳」,黃女則回答「不要停」,法官據此認定兩人有不正當交往。
示意圖(法新社)
2023/05/17 13: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黃姓男子與劉姓女子結婚不到2年,黃男即出軌,與同樣姓黃
的女子有染,劉女氣得控告小三黃女,索賠64萬元,黃女全盤否認指控,宣稱與黃男只是
一般朋友,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黃男的手機顯示,兩人諸多鹹濕對話,包括黃男說「撞
爛妳,插爆妳」,黃女則回答「不要停」,據此認定兩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判決黃
女應賠償原配劉女40萬元。
原配劉女起訴主張,黃女從2021年起,與她的丈夫黃男交往,兩人發生性關係16次,她還
發現丈夫與黃女兩人一起買避孕藥,她與丈夫約定,丈夫不得再聯繫黃女,卻沒到兩人持
續交往,黃女還辦了一支手機給黃男,兩人用這支手機聯繫,手機內還有標題為「親愛的
虐虐」曖昧訊息,黃女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4萬元。
黃女答辯說,她之前不知道黃男已婚,且與黃男是普通朋友,聲明駁回劉女之訴。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手機內的檔案,發現有不雅照片,且有相當多鹹濕對話,包括黃男說,
「更用力、再更用力」、「然後嗨到不行的時候,用盡全身的力量,撞爛妳,插爆妳」,
黃女答說,被告「不行不行,這樣下去我會受不了喔」、「不要停~~~~,哇」等。
法官認為,黃女的辯詞,是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黃女已破壞原告劉女的婚姻生活圓
滿,對劉女造成精神上痛苦,但審酌雙方財力,應以賠償40萬元適當,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