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車,我用力的伸了一個懶腰。
「久違了,花蓮。」我在內心這樣對自己說。
我很喜歡東部的這個城市,即使每一次的車程都是一次折磨。
從國高中用火車抵達這裡,現在已經是可以開車並熟悉沿途風景的年紀。
一年至少5次的旅程不是假的,甚至在山路中每一個大灣、盲灣我都一清二楚。
但這種旅程已經斷了快兩年多了吧,為了陪伴一個可愛的女孩602天,
我一步都沒離開我的故鄉。
她是個可愛又淘氣的女孩阿,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上班的途中,看著她一天一天的消瘦
,讓我起了惻隱之心。
用惻隱之心很怪我知道,但她就像一隻可憐的小狗,每天窩在車廂的角落,默默不語
,眼神空洞。好像這個世界已經要毀滅了一樣。
也許在那時,她的世界的的確確的毀滅了吧。
我用一份草莓厚片加拉肚子大冰奶逗弄了她一段時間,要說為什麼,
就只是覺得她的模樣好可憐。很像飢餓30海報上的小女孩。
(其實是那天早餐店阿姨該死的給錯我早餐,我討厭吃甜的當早點阿。所以就恰巧給了她)
之後的一段日子,我就當每日30元救救小動物一般這樣的提供早餐。
卻沒想到,這個女孩卻這樣的定居在我的生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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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至海邊,是一個牧場旁,這邊以前有好大一片養羊的地方,現在已經收了一半。
但我仍然喜歡這裡的一切,我漫步在沙灘上,說是沙灘,不如說是石頭灘。
我撿起一顆石頭,想起一個故事,在愛情中,人好似就是如此。
撿了一個漂亮的石頭,有的人就就此停住了腳步,不再向前。
有的人卻拿著石頭,但心中已經不再起漣漪,因為相信手中的這個就是自己要的。
更多的人,卻是撿了一個又一個,在撿起與放下間,不斷徘徊,
更有甚者,就是同時手中有著一堆石頭…
而我呢,我是懶惰的人阿,我連撿起石頭都覺得好懶好懶。
遇見串珠女孩之前,我對於愛情其實一知半解。
那時的我,有著女朋友,那是我大學的一個學姐,她重修我修課,就這樣遇見了,
不知不覺走到了一起,上了床同了居,我就以為那是永遠。
我從不多想,但不代表我很笨,到了回到台南的那年,遠了距離,
有些在檯面下的事情終究會浮現。
愛情不會因為距離而脆弱,人才會。
我以為我做好了心理準備,但面對愛情的變化,有誰能說做的到完全處變不驚。
我小瞧了我的心,直到醉夢中,我才知道我有多麼的愛一個人,也才知道,
為了這個曾經的愛情,我能讓自己落魄的什麼程度。
渾渾噩噩的,串珠女孩,就闖入了我的房間,也開啟了接下來600多天的學習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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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失戀的深淵中,亂了性,要了她。
但這個奇怪的女孩竟然一點都不在意,並提出了跟她交往602天的請求,
當時的我沒有想的太多。
反正602天不到兩年,心都死了,也許有個人陪伴,日子也比較有趣吧。
當時我沒心沒肺的這樣想,也就答應了。
但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她提出的要求我都答應,可我也不再處碰她的身體。
酒後亂性第一次也就算了,但要是再一次厚顏無恥的索求,
我怕房門會被破開然後帶去警局做筆錄,被吉好吉滿。
那時我一定會記得對鏡頭大喊媽我在這,我是無辜的。
更慘的是如果要簽本票,我賣腎賣肝都拿不出來阿。
答應她之後我開始思考,如何扮演好一個稱職的男朋友,該怎麼去應對反應。
但不知不覺中,我對於這個女孩,竟也有了好奇。
每週她都要跑回她的房間一個人,不准我打擾,她制定了一堆奇奇怪怪的規矩。
包含不能養貓、不能這個不能那個。
她說,等完成手上的串珠,在602天後,我生日的那天送給我,然後我們就要分手。
我的老天,這是什麼奇葩的女孩,事後想想,當初答應人家的我,
應該也算是另一個奇葩吧。
我們就這樣一起一天一天的度過,漸漸的習慣了彼此的存在
一開始她總是在我們出遊時愣神發呆,我想大概是腦中浮現的畫面,勾起心中的回憶。
後來,她的愣神減少了,偶爾的悲傷開始變多了。
她跟我說,好像有那麼一點捨不得離開我了。
但她卻不知道,當我們再一起的第三個月,我就愛上她了。
也許是日久生情,也也許是習慣了陪伴,我不像一開始執著於什麼才是一個好男朋友,
而是更注意她的喜怒哀樂與每一個表情。
每天最有趣的事情就是看著她做串珠的側臉,因專注而微微張開的嘴唇、或是因為天氣炎
熱而穿上的小背心。 這些對我來說都是最美麗的風景。
(這個小傻妞,一天到晚春光外洩,害我always雞雞ininder。)
她,從不曾說過她愛我,所以我不敢,也不願再和她上床。我要的是她全心全意的愛我,
要我。
性愛,有愛才使性更完美。
就如同麥克雞塊一定要配糖醋醬,薯條一定要沾玉米濃湯那樣的自然。
我深深覺得就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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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時常在半夜偷偷哭泣。我是個淺眠的人。所以常常我被吵醒了卻得裝做還在睡
。
也因為如此,能聽到她好多好多的心裡話。
她開始愛上我,如同我開始愛上她。
她難過,因為她覺得傷害了我。但我始終沒告訴她。
她想利用我來忘記一段情,我又何嘗不是。
會答應602天的交往,我也抱持著想忘掉某個身影的想法。
但發展總是事與願違,
在失戀時,我們總是高估了回憶的力量。
但在熱戀時,我們更是低估了愛情的力量。
她想忘掉的人,和我想忘掉的人,早就不知道被時間的河流沖刷到哪個大洋裡面了。
隨著日子過去,我們終究養了一隻貓,一隻胖貓,一隻愈來愈胖的貓。
雖然是橘色的,但叫做米血。
我們也做愛了,頻率與激烈程度,更是難以言喻。
每一次的歡愉都好像兩隻野獸要吞了對方。
汗水口水淫水交雜在一起,開了冷氣電風扇,還是時常換床單。
該發生的基本都發生了,可是''我愛妳''這樣的字眼對我們來說還是奢侈,只敢在心
裡想想,都不敢說出口。事後想想這樣的我們可愛又讓人心疼的緊。
而我心中的恐懼,開始無限變大,我好怕再次失去誰,很怕握不緊,又從指縫溜走。
可我也明白很多道理,我的恐懼來自我的不自信,也來自曾經的背叛,這樣的恐懼,讓我
在愛情中徬徨,掙扎。
愛情,是握在手中的一把沙,愈握愈緊,流失的愈快。
所以我在害怕的同時,也不排斥要分手的決定。
我想這對於我與這個女孩都好,我們都是心上有缺口的人,
但我想要的不是抱著彼此舔舐傷口,而是能一起更好、一起快樂的感情。
所以即使我任性的在半夜偷拆掉她做好的串珠,或是故意弄不見,都只是孩子般的賭氣。
我在掙扎,她也在浮沉。
就像拿著一朵花,愛、不愛、愛、不愛、愛...一片一片的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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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星星笑地上的人 總是不能懂不能覺得足夠。
我們都是貪婪的人。
而天上的太陽跟月亮更不會為我們停留,最後的這天還是來到。
602天,我們在這天到來之前,瘋狂的為彼此刻上記號,深怕對方消逝在人海盡頭。
我對她說「一年後,如果能追回妳,嫁給我。」
她笑著也哭著,點頭。
我強忍著,眼淚還是在最後一次載她回去的路上潰堤。
「如果我連自己的重量都無法承受,怎麼給她幸福。我不要做拖累感情的人。」
我多想抱著她,跟她說不要離開,我不想分手。
可是,可是我明白,唯有如此,用一年時間,讓我與這個女孩都能沉澱,與自己相處,
問問自己,要的東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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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我看了幾本書,走了些路,想了些人生,可是無論我怎麼探索或是挖掘,到
頭來,腦中浮現的身影,總是這個可愛的串珠女孩。
那樣的倔強,那樣的令人疼。
一顰一笑、與夜晚撲簌簌的淚水,無論過了多久,畫面都鮮豔的像是剛發生一般。
夜晚時,我學著過去女孩的習慣,喝一點酒,聽著廣播,跟米血說話。
我和米血一起去了很多地方,那些我和女孩曾一起許諾的地方。我駐足我思考。
後悔嗎? 這樣的疑惑總在思念來襲時不斷浮現。
也許我在她轉身時就該拉住她。 但我不後悔當初決絕的自己。
有人說過,當我們能孤獨但不寂寞時,我們才開始能和自己好好相處。
我們活著總會與不同個體產生連結,建立關係,最初是父母、然後重要他人,
最後是友情和愛情。
在連結與承諾之間,時常的,我們會弄丟自己。
親密時,過度依類;疏離時,封閉自己。
好像沒有了誰與誰,世界就會跟著崩毀。在斷壁殘垣之間,翻找回憶碎片,並恐懼未來。
我對於愛情,就是如此。
在大學的那個她身上,我就像剛睜開眼睛的嬰兒,無條件的接收了第一份的關懷,
可伴隨的是毫無過濾的吸收。
那時我不曾思考我要的,是什麼。
接下來的602天,我原本也是抱持著可有可無的想法在面對愛情。
所以到了後來,即使我知道我愛她,但我不敢確定,更別說承諾。
我怕我愛的,是名為陪伴的愛情,是依賴,不是這個女孩。
無數的疑惑與惶恐,在分開的一年中折磨著我。
我曾一度失眠,亦曾迷失。想放棄,但總有個聲音提醒我繼續往前。
隨著一年的期限將近,我更著急了。
我用筆記本寫下我與女孩的點點滴滴,試圖用旁觀的角度審視自己。
每一次故事的最後,我都不禁問,愛情,到底是什麼?
我沒有在深夜的加油站遇見什麼聖人,但就是在一次的清晨,
再次失眠的我坐在公園的椅子上,看著一對老夫婦步履蹣跚的牽著彼此,
慢慢的我身前走過,陽光照在他們的臉上,沒有過往的轟轟烈烈,
只剩下看著彼此的眼神,與嘴角滿足的弧度。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愛情可以是壯烈史詩,也可以是乾柴烈火,但最後,
愛情,是和一個適合的人一起生活。
而我要的那個生活,那個關於未來的藍圖,裡面有著一個女孩,我們偶爾拌嘴,
偶爾甜蜜,夜晚能依偎彼此,也能牽著手一起宵夜。
這樣的畫面,讓我也很滿足。
所以我不再等了,也不去要再去追尋什麼愛情的答案,我要追的,
是妳,我的串珠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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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衝回家,拿著鑰匙,抱著剛睡醒的米血,就這樣的衝來花蓮。
一路上米血彷彿知道要見到妳一般,忍著貪吃,忍著顛簸,在副駕駛的籃子裡打著盹。
「我愛妳,嫁給我吧。」見了面,我腦袋一片空白,就只冒出沒頭沒尾的告白與求婚。
''真是的,哪有人告白跟求婚無縫接軌的,一點都不浪漫阿。''妳留著淚不斷點頭。
我以為得到妳的回答會更艱辛,但妳的首肯的如此輕易,
都讓我不得不懷疑自己是不是魅力指數爆棚。
但顯然這一年來被思念折磨的人,不是只有我。
''可以嫁給你,但我以後要開一間手工藝店,我要再養一隻貓陪米血叫黑輪...我要...''
妳的要求被我的唇阻斷,我們不斷的交換彼此的唾液,想把彼此的吻深刻的印在腦海。
一年的分離,真的好久好久...
下一刻,我們出現在了旅館房間,拿著房間鑰匙,妳嘟嘴滴咕著
''為什麼我明明是花蓮人,要跟你來旅館阿..''
「妳說呢,要是妳不怕妳驚天動地的喊叫聲嚇到鄰居跟叔叔阿姨,我們可以回妳家繼續阿
」
''你還說,都是誰害的啦...''眼前的女孩滿臉通紅的撲了上來,趁勢的抓住手,
我開始吻著,吸吮著。
從臉頰到嘴唇從脖子道耳際,來來回回,聞著妳的芬芳。一刻不停的挑逗,
爽手隨之向下,經過雙峰,搓揉,找到挺立的乳尖,吸吮。
被制住雙手的妳,不斷扭動著身軀。並用腿開始磨蹭我的下體。
一不留神,被妳掙脫,跪下,打開拉鍊找尋熟悉的部位,開始久違的吞吐,這畫面
美的令人窒息。
床上的呻吟、喘息、搖晃,我們索取了對方一次又一次,到最後我被榨乾的倒在床上。
而妳,也痠痛得下不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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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故事,結尾的很平淡,在結婚的四個月後,我們的小孩就誕生了。
那日的衝動,讓我們忘記有保險套這種不環保的發明,等發現時,已經為時已晚。
看著眼前的人,從女孩變女人,也變成了人母。
也許愛情的答案,或是人生的答案我還無法解答。
但我更願意,就這樣牽著妳的手,一起在接下來的路途中,摸索找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7Sh-dIQH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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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PS
有興趣的話可以 /串珠 一起看
把最後一個小坑補上了 終於
謝謝看到最後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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