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和人夫偷情稱「不試車怎知合不合適」 判賠人妻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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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許姓婦人臉書發現其夫和莊姓女同事親密照和性暗示「不試車
怎知道合不合適」等鹹濕對話,還以「老公」、「老婆」互祝情人節快樂,憤而提告求償
百萬元,橋頭地院判決小三應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許婦指出,2023年2月15日,看到其夫臉書對話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起初不以為意
,但在隔月15日赫見他與莊姓女同事的對話紀錄及親密合照,內容除互道思念外,甚至出
現「但照顧你我應該還可以」、「愛我就好」、「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及「交往前試
車就是想騙砲?...」為標題的網址連結。
2人並以「老公」、「老婆」互祝情人節快樂,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甚至在摩鐵嘿
咻,因而要求莊女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莊女則否認有曖昧關係,並指許婦提出對話截圖和錄音光碟譯文,未經其夫同意,侵犯隱
私權,違法取得的證物,應訊沒有證據能力,許婦求償沒有理由。
地院法官開庭調查,莊女等2人談及租車,她性暗示「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等語,及
後來向許婦道歉等行為,認定確嘿咻等不當行為,並審酌兩造職業和教育程度,認為莊女
賠償30萬元比較合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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