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規模大、獲利佳卻被消滅」 前董事林伯翰: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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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8-21 12:38
記者署名:陳怡慈
原文內容: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明(22)日下午將相繼舉行董事會,討論以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
金為消滅公司所進行的換股合併。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之一的林登山家族第三代長孫、新
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表示,新光金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能力都優於台新金,卻成為消滅公
司,這種不對等的條件,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
林伯翰目前為大台北寬頻網路、新光樂活事業等公司的董事長,也是新光三越百貨、新光
紡織、台灣新光實業等公司的董事,針對即將登場的台新金與新光金的換股合併,除了提
出質疑,也呼籲新光金44萬餘名股東要好好思考,在新光集團原股東支持下順利完成
138.61億元現金增資的新光金,隨著體質轉佳,是否有必要接受不對等且不合理的合併條
件。
獲利第13名的要吃第6名的 道理何在?
「以小併大、以弱併強叫不對等,怎麼會資產規模只有3.2兆元、獲利倒數第二名的公司
,要成為存續,去併吞資產規模5.1兆元、獲利第六名的公司呢?」台新金今年前7月稅後
純益125.7億元、累計每股稅後純益(EPS)為0.91元,14家上市金控排名倒數第二;反觀
新光金,前7月稅後純益232.94億元、累計EPS為1.5元,遠遠高出台新金60%以上且在14家
金控排名第六。
林伯翰說,新光金不是拖油瓶,也不是急診室的病患,完成現金增資後雖然不到兵強馬壯
,至少是脫離危機的、能夠自力更生,「結果你卻告訴我說,我公主要嫁給一個流浪漢,
我講的流浪漢是指它(台新金)獲利倒數第二名,規模只有新光金的6成。」
在以台新金為存續,把新光金消滅的不對等的同時,還想要用不花錢的換股合併的方式,
把整個新光金套過去,「你這個根本叫做空手入白刃,做無本生意的。」林伯翰說。
換股比例以市價做基礎不合理 應看淨值
而且,換股比例的計算,還是用不合理的市價做基礎,而非淨值。新光金目前每股淨值快
17元了,每股市價則是不到12.5元,公司賺錢或辦理現增,都會反映到淨值,市價則會受
到賣老股換新股、需籌措資金而賣股等諸多因素影響,淨值才是公司實際經營的合理數字
。對於剛參與完新光金現增的股東來講,「被你用很低的換股算過去,我為什麼要現增,
現增是要跟新光金共存共榮,而不是要讓你把新光金給賤售。」
合併對象要有互補性 為何非台新金不可?
林伯翰說,他不反對新光金與其他金控合併,問題是要慎選對象,要有規模經濟、要有互
補性。以中信金核心子公司中國信託銀行來講,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能力,都遠大於台新
銀行加上新光銀行。人壽業務也是,台新人壽無論規模或獲利,都遠不如中信金的子公司
台灣人壽,而且,中信金還有產險孫公司,業務版圖很完整,比台新金、新光金都要完整
,既然如此,為何新光金非選台新金不可?
台新金與新光金的合併討論明日將要登場,林伯翰說他要再次提醒,新柏公司在新光金的
4位法人董事代表(吳東明、林敦仁、洪士琪、魏寶生),有實質關係人疑慮,討論合併
案時應該利益迴避,以免日後訴訟上身。新柏是新勝百分百持有的子公司,新勝的董事長
是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
「你用關係人的代表進來,基本上是要幫新光金的股東謀福利,不是幫台新金開大門。」
林伯翰說,在新光金約138.61億元注資下,新光人壽的RBC(資本適足率)能夠脫困大於
200%,要珍惜今日處境,更謹慎小心地選擇好的合併對象。
心得/評論:
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不解為什麼新光金優於台新金卻要被台新金消滅
對中信金是滿滿好評
看來新光金給中信金吃穩了?
恭喜百萬瓜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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