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中國股市面臨下市潮 股民不滿沒有保護投資者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409200300.aspx
發布時間:2024/9/20 18:22
記者署名:張淑伶
原文內容:
中國股市正面臨史上最大的「下市潮」,但在官方推出強力整頓措施後,上證指數近期再
陷「2700點保衛戰」。有股民憤怒表示,強推下市但無配套,只是讓中小投資人為問題公
司的虧損買單。
中國國務院在今年4月提出俗稱「國九條」的資本市場指導性文件,證監會同時配合發布
「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
於是從5月起,A股歷經下市潮,截至8月下旬,今年已有40家公司從上海及深圳證交所下
市,預計至年底下市企業數將創下歷史新高。由於被列入ST與*ST股票(即特別處理股票
,依虧損情況有不同的風險警示)的名單不斷增加,未來幾年面臨下市的股票也在大幅增
加。
與此同時,眾多股民陷入所持股票可能下市的恐慌,股市也低迷不振。
劉先生(化名)在陸股已有20多年的投資經歷,目前手中還有10幾檔股票。他告訴中央社
,自己這兩個月很鬱悶、嚴重失眠,「我都睡不著,每天睜眼不知道哪支股票又要被列入
退市風險警示?」
劉先生近期和一批投資人代表,向證監會聯名申訴東旭光電。據申訴書,最新年報顯示,
控股大股東東旭集團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該上市公司資金人民幣95.95億元(約新台
幣431億元),占其淨資產的45.64%。但該公司未按照深交所要求積極整改,7月被列入ST
股票後,連續跌停已經鎖住無法賣出,如今股價只有0.37元,已具備面值下市條件。
根據申訴書,東旭光電股民接近30萬人,僅劉先生一人投資該公司的金額就約新台幣1000
萬元。有些股民更宣稱自己投入了一輩子的積蓄,相當於背後牽動了30萬個家庭。
劉先生認為,東旭光電的大股東在6、7年內挪用資金時證監會沒有處置,現在卻採嚴厲措
施逼公司走上下市之路。吳清2月接任證監會主席後,推出許多加強監管的措施,看在劉
先生眼裡,「他想把A股搞起來,卻起了相反的作用」。
他說,很多中國公司上市時把股價打很高,然後大股東開始出脫持股,很快地公司經營不
善,出現虧損,依規定走向下市之路,劉先生稱之為「惡意退市」。更糟的是,有些公司
下市後不好好整頓,又伺機再「借殼上市」,享受在股市融資的好處。
「關鍵是要有賠償投資者的制度」,劉先生說,現在官方是要投資者自己打民事訴訟官司
,但對一般人來說,很難取得公司內部的資料,也就是舉證很困難。他希望官方能落實自
己說的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協助有下市風險的股民代位求償、代位訴訟等。
劉先生還說,他生氣的原因不只是因為投資金額龐大,也是因為在獨裁體制下,對制度的
無力感特別深。
劉先生的心聲不是特例。根據微信公眾號「人大重陽」,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吳曉求8月下
旬在2024「智能財富管理論壇」發表主旨演講時,表達對當前低迷的資本市場很憂慮,並
表示,股市嚴刑峻法的基礎是建立投資者的賠償機制,要有相應的法律制度安排,比如代
理人制度、集團訴訟等。
反觀證監會的新規,大股東違法違規占款,就考慮予以強制下市,吳曉求認為這有「重大
缺陷」,不處罰大股東、不追索占款,而是立即被列入ST股,讓股價一路跌停進入下市程
序,這實際上是讓中小投資者在承擔大股東違規違法占款所帶來的巨大損失,「於情於理
於法都不正確」。
他強調,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下市制度安排,要有配套的救濟和賠償制度。對這類上市公
司下市必須建立民事賠償機制,賠償資金要從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資產當中扣除,「不能
一退了之」。
他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是口號,而需具體法律條文,但中國在這方面做得比較粗糙
。
心得/評論:
中國股市的水好深啊...
公司上市把股價拉高
大股東就出脫持股
公司經營不善就依規定下市
下市後又在伺機借殼上市
太懂玩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投資人投資中國股市不小心就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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