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 證交所增訂3階段提醒機制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2160266.aspx
發布時間:2024/2/16 18:59
記者署名:(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16日電)
原文內容:ETF成為投資人新寵,ETF種類也愈來愈多,證交所特別提醒,投資人交易期貨ET
F應注意3大管控措施。
證交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為了讓投資人能注意該商品的特性及
其風險,證交所除強化商品辨識度,於期貨ETF證券簡稱中加入「期」字;於期貨原型ETF證
券代號後加入U、於期貨槓桿反向ETF交易代號後加入L及R;並於期貨槓桿反向ETF之證券簡
稱加入「正2」及「反1」外,增訂期貨ETF 3階段提醒機制。
如期貨ETF最近1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一定
比例以上,將分階段啟動相關措施。達65%以上,將取消信用交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
達75%以上,將預收投資人款券;達85%以上,將限制投資人買進。
其次,如期貨ETF自採行上述措施日起之連續30個營業日,每日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
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回復至一定比例,分階段恢復(取消)下列措施。未達65%,恢復信
用、借券及當沖交易;未達75%,取消預收投資人款券;未達85%,取消限制投資人買進。
證交所表示,投資人交易期貨ETF應特別注意期貨ETF 3大管控措施,由於現行14檔期貨ETF
原始發行價格均為20元,故當期貨ETF單位淨值7元以下時,啟動第一階段措施為取消信用交
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
如期貨ETF單位淨值5元以下時,啟動第二階段措施為須預收投資人款券;如期貨ETF單位淨
值3元以下時,啟動第三階段措施為投資人不能買進而只能賣出;嗣後如期貨ETF單位淨值回
復時,分別高於3元、5元及7元,亦分3階段恢復(取消)前述管控措施。(編輯:趙蔚蘭)
心得/評論:證交所來「保護」各位投資人了,並請各位投資人投資時也要注意期貨商品的
特性與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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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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