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應」列席校務會議? 教育部有望寫入國教法
2023-04-17 18:28 聯合報/ 記者 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國民教育法。記者趙宥寧/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104019
考量中小學生成熟度及賦予參與校務會議的機會,教育部在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中,增訂
學校得邀請學生列席校務會議規定。但立委林宜瑾、陳培瑜、范雲皆認為,應把「得」改
為「應」,確保學生能列席校務會議對涉己事務表達意見。教育部長潘文忠持正向態度,
但若把「得」改為「應」,立法說明應講明列席用意,而非成會的必要條件。此條文將由
教育部酌作文字修正,將待教育部版本出爐後繼續審議。
現行國民教育法第19條規範,中小學校務會議,成員包括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家長會代表及職工代表,處理校務發展或校園規畫,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
重要事項等。教育部在修法版本提及,考量中小學生成熟度及賦予參與校務會議的機會,
增訂學校得邀請學生列席校務會議規定。
立委張廖萬堅、范雲等人提案,校務會議「應」邀請學生代表(或學生)列席會議;台灣
民眾黨黨團則提出折衷版本,除了保留「得」邀請學生列席會議,但議決事項涉及學生事
務,「應」邀請學生或其他自治團體代表列席。
立委林宜瑾提案,現行院版校務會議成員寫「得」邀請學生列席,建議改為「應」邀請經
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出席,若學校沒有學生代表選舉,就邀請學生列席即可,教育應
更加對等,不要把學生當成無知的孩子對待,學生自治是可貴價值,也深具教育意義。
立委陳培瑜則提案,應在現行修正草案中加入「視學生意願」,鼓勵學生參與校務會議要
尊重學生自主權力,但若改成「應」視學生意願列席是更理想。
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校務會議談的面向比較廣泛,很多時候會跟學生有關,但也有無關
的時候,這裡若用「應」,每一次校務會議都必須有學生參與,恐讓校務運作難進行。另
外,若學校為了要選出學生代表,若學校原本就有,可直接拿來運作,但若沒有卻因國教
法需要辦選舉,在部分國中恐難以運作。
立委吳思瑤則反問,校務會議成員包括校長、全體專任教師等等,希望「應」邀請學生列
席,又該如何認定哪些事務跟學生有關與無關?她也提到,校務會議可能討論學生權益,
但也並非每件事都與家長會有關,家長會代表卻是校務會議成員。另外,學生是「應」邀
請列席,並非所有議案表決一定要強制學生參與,但教育本體是學生,校園發生大小事,
學生也該有權利知悉。
彭富源表示,若改為「應」,恐怕會讓學校若找不到學生列席,就不能開會,但他也重申
,若能講清楚不是應列席後,沒列席就流會,確實也能運作。
至於要不要針對特定事務才讓學生「應」列席?彭富源表示,有委員提到能盡量參與就參
與,也並非限定沒列席就流會,該案不至於需要折衷版本。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如果教育部把「得」改為「應」,但各校要依法執行,立法說明應
講明列席用意,而非成會的必要條件,這才不會讓學校運作出現問題,若能往這方向修法
,教育部就來整理文字。最後,范雲裁示此案暫時保留,待教育部版本出爐後繼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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