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一名科技業從業人員
也是一名發明家(詳細資訊可見於第四點)
於盟立、上銀工作期間遇到了一些事
願意的話,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或幫助
先在此感謝每一位關注此事或給予幫助的人!
一、事情重點經過,依時間排序。
p.s.我將持續地把事件細節整理上來。
(一)107/03 - 108/05於"盟立"工作期間
1、盟立指示我每月長時間加班,持續十四個月,並且未給付延長工時費用。
2、108/02董事長孫弘突然對我的工作報告不滿,但並未具體提出改善建議。
3、108/02盟立對我職場霸凌。
4、盟立非法逼退。
(二)108/08 - 109/02 於”上銀”工作期間
1、上銀指示我每月加班超過一百小時,持續六個月,而且未給付加班費。
2、上銀對我職場霸凌。
3、上銀指示讓我長期處於各種高度壓力情境(詳細資訊可見於衛福部“工作相關壓力事件
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
4、上銀指示讓我出差時經常性大量吸入二、三手煙。
5、上銀惡意解僱。
(三)109/02 - 現今 受重傷後至現今
這部分我將持續地更新上來。
二、我的聲明
我在此做兩點聲明如下:
(一)我向法院提告盟立、上銀重傷害、違法解僱案前後,盟立、上銀以各種方式滋擾我,
藉此壓迫我放棄提告,我的人身安全已生疑義,我在此發表不自殺聲明。
(二)我將對杜撰不實事實及在幕後操弄相關人員提出告訴。
三、我的問題
1、法律上,如何對盟立、上銀提出告訴?
2、醫療上,如何治療肝、腎、胃腸道、神經系統及取得證明?
3、後續部分,有什麼是我需要特別注意的?
四、我的貢獻或回饋
1、於此事件以前
(1)我於2013年8月發明“預付寄取”概念,現今被使用於零售業,例如:統一、全家、萊
爾富。電信業: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 等等產業。
累積使用人數約1000萬(數據係根據三大超商公開資訊推估)
我覺得特別感謝每一位使用者的喜歡和支持!
2、於此事件以後
(1)我將整理出在此事件中,盟立、上銀傷害及攻擊手法、我處理及解決的方法,提供給
未來需要的人參考。
(2)我將在此持續地更新此事件直到圓滿解決。
再次謝謝每一位關注此事和給予幫助的人!
----------更新時間113/03/17 01:43-----------
先謝謝每一位持續關注此事的各位!
想要和大家說因為我當前還沒有康復,腦部中傳遞訊息功能的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異常,
所以在輸出上 如:撰寫文字或思考 需要比較多時間。
這部分及若有思慮不周之處還請大家見諒及包涵,謝謝!
一、事情重點經過,依時間排序。
(一)107/03 - 108/05於"盟立"工作期間
107/03盟立透過煤氣燈效應和PUA等一系列心理手段操弄我思想,然後間接控制行為。(當
時的我不懂這些心理手段,但現在的我清楚了)
107/09 盟立指示我外派中國上海盟立。
(二)108/08 - 109/02 於”上銀”工作期間
108/08 上銀第一次指示我提供盟立營業秘密資訊,但被我拒絕。
108/08 上銀透過煤氣燈效應和PUA等一系列心理手段操弄我思想,以及間接控制行為。(
當時的我不懂這些心理手段,但現在的我清楚了)
(三)109/02 - 現今 受重傷後至現今
109/03 盟立孫弘間接透過我媽指示我私下去找他,但被我拒絕。
二、我的聲明
我在此做兩點聲明如下:
(一)我向法院提告盟立、上銀重傷害、違法解僱案前後(*修正:我受重傷以致不能進上銀
辦公以後),盟立、上銀以各種方式滋擾我,
藉此壓迫我放棄提告(*補充:及對外求助),我的人身安全已生疑義,我在此發表不自殺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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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8791228.A.46E.html→ CCWck1樓要告要快,薪資請求權時效五年,霸凌是侵權行兩年 03/14 19:01
→ CCWck2樓已經時效消滅 03/14 19:01
versusvic3樓概念是要發明什麼 有證書號? 03/14 19:01
V大您好
先謝謝您注意此事!
但是 不介意的話 我希望我們在此能一起將注意力放在三件事上。
1、盟立、上銀惡意違反勞基法,造成員工財產損失!
2、盟立、上銀惡意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傷害員工健康和精神!
3、我們覺得盟立、上銀這樣的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欺人太甚!
願意的話,希望您能告訴我們受害者,當不幸遭遇此種非法侵害時,您怎麼處理?
發明和專利部分
為了避免模糊焦點 我在此不再多提
若您有興趣交流和合作 歡迎來信指教和討論
感謝您。
→ yeng12174樓…??? 03/14 19:03
SFC665樓我不敢回任何文字。怕被告。 03/14 19:06
→ SFC666樓有沒有覺得他們是有組織在搞你? 03/14 19:07
S大您好
先謝謝您關注此事及給予回應!!
有。
您介意告訴我們受害人那是什麼組織嗎?
謝謝您!
donod7樓看起來時效已消滅GG 03/14 19:07
d大您好
感謝您注意此件事和提供看法!!
但是 根據C大看法,霸凌行為時效疑似未消滅?
感謝您!
TimmyLim8樓看你前三句話的起手式,你本身的問題可能也不小... 03/14 19:08
→ TimmyLim9樓確實這兩間公司普遍被認為「很系統廠」,通常去之 03/14 19:11
→ TimmyLim10樓前應該也會有點心理準備吧 03/14 19:11
T大您好
先謝謝您關注此事及提供建議!
您介意具體地告訴我前三句話哪裡有問題嗎?
另外
不介意的話,
我希望我們要把注意力放在盟立、上銀違法行為上(請見於我給予V大的回應內容),而不
要合理化盟立、上銀違法的行為!
讓我們一起為台灣職場環境更好而努力。
感謝您!
t2111樓自願離職就先輸一半了吧 03/14 19:20
→ t2112樓還有,你應該直接請律師才對吧 03/14 19:21
→ GodIronman13樓你在前一間公司就長時間加班了,怎麼到新公司還是? 03/14 19:25
ToastBen14樓發明OOXX概念 03/14 19:26
→ GodIronman15樓而且你什麼資訊都不給,大家看不出對錯沒人敢幫你 03/14 19:26
→ GodIronman16樓發明家不用特別提,能在科技業混得誰手上沒專利 03/14 19:27
→ GodIronman17樓還是你覺得你很厲害要特別強調? 03/14 19:27
himan011418樓不知道為什麼看到專利那一段笑了 不好意思 03/14 19:31
brightest19樓沒看到專利阿? 概念有用? 03/14 19:39
mathlover20樓是怎樣的重傷害? 03/14 19:50
oohailey21樓請問第四點的發明和其他事件的關係是? 03/14 19:50
andysher22樓第四點完全是不需要的,硬要提是想? 03/14 20:00
zerobx23樓每個月100個小時 每天工時13up? 03/14 20:01
→ zerobx24樓週末都算? 03/14 20:01
→ henrk25樓呵,可以讓孫弘直接面對,至少處長了吧! 03/14 20:02
ian4136026樓專利不都是公司的嗎QQ,後來還說是營業秘密不想申 03/14 20:04
→ ian4136027樓請 03/14 20:04
→ peter9828樓我爸1995開始用moto手機 我就跟他說要是moto手機也 03/14 20:04
→ peter9829樓可以照相就好了 於是我發明了手機跟照相機結合的概 03/14 20:05
→ peter9830樓念 現在全球手機用戶至少40億 感謝40億人的支持 03/1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