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被支持6年的品牌吉了_已收到不起訴

女孩

19915826

[更新]
寫這篇是希望未來收到妨害名譽傳票的人,
不要緊張,不要馬上和解,
網路很多資料,當初我也找很多,
整個過程整理起來希望能幫助到需要的人:)

/原文開始/
沒想到會有分享這種事情的一天,
我支持某間台灣女裝品牌6年了,
一直是這間店的SVIP會員,這裡代稱為L品牌
(只是代號,非品牌簡寫,其他品牌不要對號入座)
接下來會用整件事情的時間線來跟大家分享

【事件開始】

7/8
L品牌的臉書官方社團中,
有粉絲PO出國外品牌(簡稱A)的衣服,
希望品牌可以解釋一下,
為何在外打『獨創』L品牌衣服會出現跟A品牌相似的狀況。
留言基本上就是正反都有,不過基本上反面比較多。

7/8晚上
L官方小編出來解釋並提供打版圖、衣服試穿調整的影片,
不過解釋粉絲不太滿單,
並提出『A品牌販售時間是2022.1 / L品牌打版時間是2022.5』
這邊補充一下,L官方在解釋貼文中寫下如圖:

https://i.imgur.com/ZZdX8uT.jpg


7/9
我將整件事情整理起來,
包含正反面的意見PO在狄卡,
文中提供2間照片、L社團中大家的意見,
最後補上我自己『我會持續購買』+『提供已經是這間續約等級的會員』
文章回應我覺得大多還算溫和,
也都是理性討論。

【時間快轉】

7/22
我收到狄卡的申訴信件,
告知我這篇文章被L品牌的行銷主管申訴(是男生所以簡稱他是M)

7/28
在我準備隔天愉快出席L品牌日活動,
收到警察電話,告知我被L品牌提告妨礙名譽
當下我先傻眼,然後快速上L官方社團截圖所有對自己有利的資料。
包含:原始文章、大家的觀點、L品牌提出的相關資料、自己的會員資料...等等

並告知我的店員我不會去參加這品牌活動,因為我被他們家吉了XD
店員其實蠻傻眼的,
還說要幫我去理解一下狀況,
不過我當下拒絕了。
並詢問相關法律系的友人接下來我要準備哪些資料會更好。

當下其實法律系友人就告知我這案件起訴機率非常低,
加上我是真實消費者也有證據,並非杜撰、自行修改圖片,
只是要浪費時間走一趟警局+偵查庭。


7/30為了確認我需要的資料是否有遺漏,
回到L官方社團,發現7/8那篇文章刪。除。了!
(不確定是作者刪除/官方刪除,這點我不多做評判,反正還好我截圖了)

9/1
到警察局筆錄,剛好我跟L品牌都是同縣市,所以也沒有跨縣市的問題。
警察人很好,有先跟我詢問一下事情經過,才開始錄音錄影。
中間我也跟他說到整件事情後,其實我還有陸續消費,上半年度消費20萬,事件過後我還
消費了3萬多。
當天穿著:我特意穿了L品牌衣服,告知警察我自己就是消費者,支持這麼久L品牌這些回
應讓人很失望,才發文。
重點:為公眾利益發言的角度,基本上就可以了
不太需要緊張解釋太多

筆錄結束,警察得知整件事情後,還跟我閒聊問我這品牌大不大,很知名嗎?
雖然他不太懂衣服,但這兩件真的還蠻像的,還問我喜歡哪一件XDD
還有提供我出偵查庭要能提出的證據
重點:不需要100%證實L品牌有抄襲,40%也可以,警察說時間線有差也可以

【時間繼續快轉】

10/7
出席偵查庭<<這部分我憑跟朋友當天對話印象打,可能詢問順序會有不同>>

提醒:如果是偵查庭不要跑到法院樓喔,我就誤會跑錯

L品牌的M先生有到,這點我還蠻意外的XD
檢察官會確認雙方的資料(包含幾點+在哪打文章、用哪一種裝置),
M先生說他是L品牌的設計總監+執行長(狄卡的行銷主管呢?)
總之過程跟做筆錄時一樣,檢察官問一句你答一句,還幫我順稿。
內容大概是:你基於什麼狀態下發文?是否是品牌消費者?是否可以提供相關證據?有沒有
要補充的?
前三個基本上就是按照準備好的資料說就好,出席偵查庭手機要關機,若擔心緊張會說錯
話,可以把要說的話打在要提供的證據文件上,照著唸就好。
證據我是準備:LA品牌販售/打版時間照片(時間要清楚、品牌也要清楚)L品牌在各大
通路的獨創字眼截圖、自己的會員消費額度截圖。
補充我是告知:這篇文章後我有持續消費,若是惡意散播,我不需要還持續購買。

問完我的部分,檢察官詢問M先生代表品牌提告理由
M先生:我們只是想捍衛自己權益,不能因為時間線不同就說我們抄襲,我們也沒買國外
這間衣服,也沒有買回來參考打版。
(若知道我在說哪一個品牌,會覺得這些話似曾相識。沒錯沒錯,就是L品牌社團的解釋貼
文中的話)
另外補充:狄卡上並沒有直接說抄襲,是疑似抄襲

檢察官:是否有意願和解?

M先生:我們有意願和解

檢察官:被告?

我:我不願意和解
提醒:如果你是有憑有據的,千萬不要隨便喊和解,文末說明為何我不和解

檢察官:你知道被告是品牌消費者嗎?

M先生:我不知道
(???所以我狄卡文章沒認真看就吉人嗎?)

檢察官:好,你現在知道了

接下來檢察官詢問我是不是有東西要呈上,我就說我有準備好佐證的證據了,
接下來檢察官針對我提供的證據向M先生確認:
1.確認狄卡文章中我貼的A品牌衣服確實不是L家的
檢察官:你所說非抄襲A衣服對嗎?
這部分檢察官問了兩次M才回答

2.檢察官詢問L品牌提供的打版時間是不是今年5月。
M還不確定想一下才說是。

3.確認文章中社團是由L品牌所經營。

過程中M先生並沒有提供其他的證據,說法也是跟L品牌澄清貼文一樣,就是堅持時間線不
能證明他們抄襲。

【時間繼續快轉】

10/28收到不起訴書
我終於知道L品牌吉我的理由了,請看截

https://i.imgur.com/yH6tEG5.jpg


收到這個吉的理由我真的一臉問號
整篇文章、留言我還說版型好,哪裡心生不滿
這個理由我被氣笑XD

附上起訴書截圖:
1.M否認我是消費者+M承認我說的是事實+提出證據只是質疑非誹謗

https://i.imgur.com/yA81gEJ.jpg


【已非無疑:詢問友人,這意思是對於我有惡意誹謗動機是有疑慮的】(對我來說是好的


2.檢察官所查兩件衣服確實有類似,認為我並非隨便亂寫+閱讀者有評價標準,L品牌並
不會因為我的文章受到社會負面評價

https://i.imgur.com/LQ24hAW.jpg


3.根據上方所說+消費者權益等等,直接不起訴

https://i.imgur.com/42yHSvY.jpg


其實偵查庭尾聲時,檢察官有詢問M是否還要提交訴狀。
不過我大概2周左右就收到不起訴通知,所以估計M沒有再額外提供訴狀了。

收到不起訴書,L品牌10天內可提出異議,不過我跟朋友推測,應該接受申訴機率不高。

【結語】
整件事情我覺得很荒唐,本來想聽聽看L品牌還有沒有其他說法,結果也沒有。
估計是認為我一定會和解吧!

我不和解原因原因是:
狄卡幾篇L品牌爭議的文章都被對方申訴了,今天我和解了,是不是L品牌以後可以對提出
質疑的消費這提告?
和解還不知道對方會提那些要求,因為狄卡申訴原因M先生寫『讓品牌聲譽受影響』加上
這段時間感覺業績也不是很好,不知道是否會要求補償金額等等。
若今天我真被起訴,費用也不多,把錢給國家也不要給這種會亂吉消費者的品牌。
(貼文說不多做其他回應,轉頭吉消費者是哪招)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剛好算是一個經驗,只要是站的住腳,不要隨便和解
當初去警察局我準備厚厚的資料(截圖放很大張)
後來覺得有點難找資料,再開偵查庭的時候我又把資料條列化並標示重點
我朋友還說:你是要去面試嗎?

出來的時候,男友說偵查庭外面的氣氛很微妙,因為都是被告大家都在討論怎麼講比
較好,明明都不認識

因為店員很擔心我所以我還是有跟店員報平安,我是覺得整件事情是品牌問題無關店員啦
,畢竟L品牌的店員真的都不錯,以前會購買大多不是找代購就是超愛店員(例如我)
支持這麼久也真的是被打醒了
這篇文章希望給勇敢發聲的消費者當作參考。

謝謝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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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aTeR1樓 10/30 13:34
domorita6662樓哇 到底是哪牌啊 10/30 13:38
marsonele3樓不講那個牌子 不然講dcard文章關鍵字好了 10/30 13:39
KingChang7114樓有兩性平權論壇認證的DCard被廠商盯那麼兇喔?? 10/30 13:44
jameshcm5樓無聊,牌子沒寫這篇就是廢文 10/30 13:45
KingChang7116樓看來還是PTT好。想想以後臺灣地 10/30 13:45
只剩DCard一家,恐
KingChang7117樓怕什 10/30 13:45
話都不能講了
medama8樓辛苦了 10/30 13:50
k78816839樓台灣企業最愛打官司 10/30 13:56
homeonelung10樓沒名字就是廢文 10/30 14:04
mikansou11樓而且迪卡有給我對方相關個資→迪卡也有給對方妳的個資? 10/30 14:18
WishingTree12樓拍拍辛苦了~也謝謝分享> < 10/30 14:18
kbt272013樓我以前去警察局吉過一個在臉書恐嚇我的網友,找不到ip 10/30 14:21
kbt272014樓結案 10/30 14:21
kbt272015樓Ptt的ip 抓得到啊,伺服器在台灣耶 10/30 14:23
techwall16樓真的很勇敢,為自 10/30 14:30
發聲!不簡單,辛苦了!
ashkaze17樓聲稱獨創卻又常有抄襲討論的女裝品牌喔……是不是常被爆 10/30 14:33
ashkaze18樓抄襲某知名日牌的? 10/30 14:33
kbt272019樓在台灣只要不殺人放火,基本上都沒啥事 10/30 14:35
tsaiachuan20樓 10/30 14:35
jameshcm21樓我如果像你買了200,000還被廠商告,一定直接把名字寫出 10/30 14:38
jameshcm22樓來,反正雙方都上法庭了不是嗎?那就不是秘密了 10/30 14:38
marshmallowH23樓好無聊 用這樣以為可以寒蟬 10/30 14:39
marshmallowH24樓原po以後不會再支持他們家了吧 10/30 14:39
marshmallowH25樓其實可以不用碼名字 好想知道是哪家 10/30 14:39
jameshcm26樓你為什麼當下沒有反告他誣告? 10/30 14:39
jameshcm27樓我方律師沒有提供建議嗎? 10/30 14:40
abyepi28樓幫推 10/30 14:42
aqrt6655829樓d卡直接給個資太離譜了吧 10/3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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