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建議不要結婚了
愛怎麼玩怎麼玩
結婚在現在已經不具任何意義了
法律上只有結婚的另一半會來分你的財產
而當另一半外遇時,離婚不一定能成立
當另一半外遇時,你只能告對方侵犯配偶權
值多少錢呢?
過往判例大概30-50萬
你的另一半法官認為就值那麼多
婚姻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尤其不生小孩何必結婚呢?
談戀愛很好啊,彼此享受對方最好的時刻就好了
何必一天到晚背叛、欺騙、猜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6.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90808293.A.715.htmlrevolutionme1樓正確 07/31 21:00
peiring2樓本來就是 07/31 21:02
DIGTAL3樓如果不想有小孩 結婚是真的沒什麼 07/31 21:04
→ DIGTAL4樓必要 07/31 21:04
Noreendong5樓的確要生小孩再結婚就好,姻親關係 07/31 21:15
→ Noreendong6樓的種種束縛真的讓人很心累 07/31 21:15
→ 本人7樓是啊,何必互相傷害?明明本來都好 07/31 21:48
→ 本人8樓好的 07/31 21:48
→ 本人9樓如果不是真心想要一個家庭...2個人 07/31 21:49
→ 本人10樓說愛就愛說散就散 07/31 21:49
→ successman11樓不生就不用婚 07/31 22:03
iLeyaSin36512樓侵害配偶權公定價15萬?反正現在是 07/31 22:05
→ iLeyaSin36513樓保障性自由最大 07/31 22:05
lianlai14樓結婚很快樂,有個另一半無條件支持 07/31 22:05
→ lianlai15樓自己 07/31 22:05
→ applerunning16樓結婚本來就沒好處而且花更多錢 07/31 22:17
theseus17樓外遇是指什麼?如果是通姦,與第三 07/31 22:25
→ theseus18樓人合意性交是明確的離婚事由。 07/31 22:25
→ beitou19樓結婚對寄生蟲來說很有必要 不然哪來 07/31 22:49
→ beitou20樓的ATM 07/31 22:49
kingard963221樓不生也好 下一代根本 屁孩一堆 07/31 22:52
coalchamber22樓所以才在推中庸的伴侶法啊 07/31 22:59
q22w23樓確實 07/31 23:40
lebo46924樓本來就是 均價30啦 07/31 23:51
annatzang25樓沒錯 有孩子也不一定要結婚 自由無 07/31 23:52
→ annatzang26樓價 07/31 23:52
→ diabolica27樓好喔 07/31 23:53
→ lynnoo28樓不生真的就不要結 07/31 23:56
evelover29樓同意,結婚還要應付對方親戚煩死了 07/31 23:59
→ xxx6013330樓這邊變成怨偶區了嗎 08/0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