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某大姐嫁「無卵頭家」 為生小孩結婚27天鬧翻 索賠50萬
新聞內容: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熟齡的女研究生,與一名比她年紀小的男同學交往
多時,雙方論及婚嫁,豈料結婚才27天即協議離婚。女方認為,自己只是夫家「傳宗接代
」的機器,且丈夫根本就是「無卵頭家(精子畸形不全症)」,還要她做人工生殖,她為
夫家喝催生中藥湯、打排卵針,一起都是為了滿足夫家傳宗接代的願望,她為此精神受創
,因此要求賠償50萬元,其中包含12萬元的凍卵費用。
但男方的說法與女方南轅北轍,男方說,女方因為喜歡小孩,又擔心自己年紀太大,難以
受孕,才想做人工生殖,到醫院檢查確認有「源於多重因素之女性不孕症」,雙方為了「
生小孩」的事鬧翻,但錯絕非全在男方,他拒絕賠償50萬元。結果法官採信男方的說詞,
判決女方敗訴,她連一毛錢也拿不到,但此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女雙方為研究所同學,在婚前已交往一陣子,但結婚不到1個月即離婚,
全是因「生小孩」而產生的齟齬,婚姻關係急速惡化。
判決書說,雙方結婚後即到台南某醫院做人工生殖評估,發現人工生殖所費不貲,女方認
為,人工生殖的費用應由男方出,但男方覺得,療程開銷恐無限擴張,與太太商議以政府
補助試管嬰兒療程金額為醫療費用上限,並暫由先生先行墊付,若療程失敗或超出預算即
予終止。雙方的裂痕從這裡開始,兩造經常為了人工生殖的錢由誰付發生口角,連12萬元
的凍卵費用,先生還拿太太的信用卡盜刷。
雙方為了「如何生」、「誰不能生?」吵得不可開交,結果以協議離婚收場,從結婚到離
婚僅維持27天。
太太主張,這場姻婚她受盡折磨,身體方面她要安胎、中藥調理、打排卵針、凍卵,自己
彷彿是夫家「傳宗接代」的機器,且先生曾答應負責人工生殖的一切費用,最後竟連盜刷
信用卡的事都做得出來。
但男方提出雙方的LINE截圖,女方早在離婚之前向先生表示,不想凍卵,雙方就此一「取
凍卵費用」贈與契約,因意思表示不合致,契約不成立,更無後續療程評估必要,且雙方
未再續談。雙方離婚,婚姻關係自此解消,兩造與醫院間之「試管嬰兒療程契約」,按人
工生殖法規定,業已法定終止。而女方在離婚後,自己又回醫院做凍卵,這是女方的個人
決定,女方並未提供男方離婚後仍願意支付相關費用的證據。
法官表示,女方雖主張男方藉故離婚造成她身心受創,但並未具體出先生究竟以何種不法
手段離婚,亦未指出被告離婚侵害其何種法律上權利。況且在兩造婚姻存續期間,女方一
意嫌棄男方,反而男方一直想挽回婚姻,因此,女方以男方以與其離婚構成侵權行為,顯
屬無據。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62058
心得:
身邊有些朋友去做試管或人工,說實在路程都蠻辛苦的,錢跟身體都耗損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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