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前面
今年經歷了一場意外的車禍
過程讓我非常煎熬
但是
期間受到了非常多人的幫助
最終結果更是出乎意料的令人滿意
不禁讓我懷疑
是不是有甚麼感受不到的力量在協助我
引導我
我心存感恩
試著把整個車禍事件的流程分享給板版友
也為事情做個簡單的紀錄
(其實也不簡單 寫了2000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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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約7月初的時候
小弟下班回家大約晚間7點左右
行經一處施工路段
該路段雙向都只有單線道
汽機車都擠在同一個線道內行駛
經過某路段的時候
我隱約有聽到一聲脆裂的聲音
直覺以為是壓到了塑膠瓶之類的東西
加上車上音樂我都開得蠻大聲
當下想說應該聽錯了
就繼續駕駛車輛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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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睡覺
不知道為什麼
我竟然夢到我的車去追撞到待轉區的機車騎士
甚至把雙載的機車整個從後方撞到前輪翹起
乘客都摔到地上
嚇醒之後我也是沒想太多
畢竟就是個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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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
因出差需要而去搭乘高鐵
在高鐵周邊停車場停好車後
下車赫然發現
車身保險桿上方的塑膠飾板竟然有破裂
我平常不是很愛惜車輛外觀的人
也不常檢查車身
但我很確定
這個破裂的位置在昨天中午時都還沒有
結合昨天晚上的夢
和我行車時聽到的那聲脆裂聲響
我不禁懷疑我是不是真的有撞到機車
到達高鐵站之後
我馬上就打電話給轄區派出所詢問
昨天晚上是否有肇事逃逸的案件
經過值班員警的查詢
回覆我說沒有受理報案
但我還是有點不放心
畢竟那個夢真的有點嚇到我
所以我出差返家後
又跑了一趟轄區交通隊去備案
說明上述的情形
並請員警協助
若有類似的通報可以循線找到我
不敢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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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大約10天的時間
我沒有收到任何的通知
本想應該是虛驚一場
但是
就是這個但是
在滿10天這個日子
晚上接到轄區派出所的電話
要我儘速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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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著忐忑的心
火速前往派出所後
承辦員警跟我說明
我當下確實有擦撞到前方的機車
導致機車側摔
對方膝蓋及腳踝都有受傷
所以我被指控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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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配合做完筆錄
也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
承辦員警跟我說雖然對方傷勢不重
但是只要肇事逃逸致人受傷
就是刑事犯罪
勸我儘快跟對方被害人聯絡
看是否能取得和解及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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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當下也有給我看前車的後向行車紀錄影像
拍得十分清楚
事發當下
前方機車向右轉進巷子時
被我駕駛的車輛從後方擦撞
對方連人帶機車摔進巷子口
幸好後方車輛皆是直行
不然對方很可能會再次遭到追撞
但仍導致對方腿腳受傷
機車也有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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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我趕緊聯絡對方
還好也順利取得對方諒解
賠償對方各項損失
約在轄區派出所簽和解書時
同時也撤銷了過失傷害的告訴
但是肇事逃逸致人輕傷屬於公訴罪
是不能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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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和解之後心裡雖然放下一塊大石
但是上網查詢了許多判例
類似的肇事逃逸案件
能夠獲判不起訴的機會可以說是相當渺茫
跟親友介紹的律師討論過後
得知爭取緩起訴才是最佳方案
我也接受事實
委任律師面對後續的偵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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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議
雖然我主張當下並未察覺車禍發生
但是由於本身駕駛車輛有破損
關鍵行車紀錄器也無法提供
(這部分後續補充)
要自證未察覺發生車禍
缺少積極證據
很難被檢察官所採信
甚至可能導致檢察官認定是不肯承認犯行
所以
建議仍以爭取緩起訴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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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我來說
仍是一個很艱難的決定
因為車禍肇逃即便獲判緩起訴
仍然會受到行政法的處罰
吊銷駕照 三年
會對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讓我好幾天夜不成眠
但是
在無法積極證明我當下未察覺的情況下
我也知道這是唯一能選的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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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律師討論後
也初步擬定了偵查的說明內容
接下來就只能等待偵查庭的召開
我盡量讓自己不要去擔心未來的事
畢竟
擔心了也沒有用
把現在這個時間點過好
對我來說更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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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事情的結局來的很快
12月底我就收到地檢署發來的公文
想說是通知偵查庭的會議時間
沒想到
一打開信封
標題直接就是
不起訴判決通知書
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耐住性子
把全文看完
真的是不起訴
偵查終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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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檢方認定
勘驗前方車輛的後向行車紀錄影像
碰撞時我的車輛未有明顯晃動
且碰撞後持續平穩行車
認為我在筆錄時供稱當下未察覺
尚可採信
不以肇事逃逸之罪責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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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下確實不知道碰撞
但我苦於無法自證
最終選擇採用認罪換取緩起訴之策略
但檢察官仍願意採信我的證詞
只能說自己運氣真的太好
畢竟
十個檢察官來看這同一個案子
可能會有十種不同的判法
而我
只能說運氣真的非常好
遇到了直接判我不起訴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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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行車紀錄器的部分
其實當下發現疑似碰撞痕跡的時候
我就馬上去看回放了
但是只能怪自己心存僥倖
行車紀錄器買來之後就沒有更換記憶卡
小容量的記憶卡已經把前晚的紀錄覆蓋了
光是從我家到高鐵這一段路程
僅約50分鐘左右
就把事發當時的影像蓋光光了
現在已經換了更大容量的記憶卡了
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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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之後
真的受到非常多的幫助
派出所的員警做筆錄時非常客氣
也非常專業
提送卷宗時也積極幫我把有利的事證納入
包含我去備案的資料
以及跟被害人的和解書
跟對方被害人在溝通和解時
對方也肯選擇諒解我的過錯
完全沒有對我刁難
造成他的受傷及損失
我真的深感抱歉
家人也給我非常多的幫忙
尤其是聽到有可能面臨吊照三年的處罰
全力支持我
並幫我一起想不能開車時的生活方案
中間也詢問過很多律師
都給我非常多專業的建議
也很謝謝他們
最玄的是
當天晚上做那個夢
雖然場景跟過程完全不一樣
但真的有讓我起到警惕的作用
不知道主動去交通隊備案這件事情有沒有影響到判決
因為實質上是沒有意義的
並不符合自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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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沒有宗教信仰
但是我相信有人們無法理解的力量在運作
這次受到非常多人的幫忙
也受到了無形的幫助
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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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親身案例
分享給版友
也抒發一下這段時間的壓力
能把事情說出來的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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