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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處理車禍途中肇事 測出酒駕值超標記2大過免職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交通中隊林姓員警昨天上午駕駛巡邏車處理一起車禍案件,他開車行經
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時,不明原因失控衝撞劉男駕駛轎車,幸無人受傷,轄區員警趕
到處理雙方酒測,林員酒測值高達0.69mg/l,分局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今晚召
開考紀會議將林員以2大過免職,直屬主管記2過調非主管,其他主管連坐處分。
中壢警方調查,林姓員警前天輪休,當晚在家中喝啤酒,未料一晚宿醉,昨天上午6時騎
機車上班值勤後,接獲市區一起車禍發生,他駕駛巡邏車前往處理,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
興南路口,疑似失控衝撞劉姓男子駕駛轎車事故,轄區員警到場,發現竟是同事,依規定
向雙方實施酒測,劉男酒測值0,林員酒測值竟高達0.69mg/l違反規定,警方訊後將林依
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分局並依規定召開考紀會議裁處。
今年酒駕新法上路,駕駛人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標準以上違規,林員駕駛巡邏車酒駕
上路,「知法犯法」,中壢分局依相關規定將林員移送法辦,並進行行政裁處,並依規定
巡邏車卸牌移置保管,分局秉持毋枉毋縱精神,也呼籲警察同仁與民眾一樣,遵守法令,
喝酒不開車,林員後續將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
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及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員警上班執勤前往處理車禍案件
結果自己酒駕 也出了車禍
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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