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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74歲蕭姓老婦是日租套房房東,去年陳姓男子與友人入住套房,竟發現電視機下方
及浴室,分別各有1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報警處理。一審時蕭婦坦承鏡頭是她所裝,卻未
說出裝設理由,法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拘役40日;蕭婦不服提起上訴,宣稱
曾遭租客破壞床具、甚至吸毒,為了蒐證才裝鏡頭,要求減刑,但二審認為一審量刑妥當
,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蕭婦去年某日將購買的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分別裝設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及
浴室,去年4月2日下午,陳姓租客及友人入住,始終覺得有哪裡「怪怪的」,遂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查出,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及浴室的「掛勾」,居然都是攝影鏡頭。
一審審酌蕭婦案後坦承犯行,但無故竊錄被害人的非公開活動,已侵害隱私,考量竊錄時
間尚短,對隱私侵害程度不大,但未能與陳男和解,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蕭婦不服提出上訴,辯稱她裝設錄影機是因先前的租客破壞她的床墊、床單,還放吸毒用
品,裝鏡頭只是為了要蒐證、取證,而她已高齡74歲,又有重大傷病紅斑性狼瘡,請求從
輕量刑,並有意願調解。
合議庭認為,一審量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經審酌案情,量刑並無不當,且蕭婦因雙
方賠償金額差異太大,仍未達成和解,量刑因子未有變更,上訴無理由,全案確定。
心得:74歲阿婆還懂日租套房,還懂裝針孔!也是很潮,偷拍該不會要自賞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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