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十年前太太母親因病過世,有一筆受益人為我太太的近千萬理賠金
因當時太太的父親全權處理理賠事宜,所以我們一直不知道這件事
最近太太的父親才提醒我們找時間去處理一下
但當時的業務窗口已離職,保單也在搬家時遺失了
想先問一下,經查詢如果超過2年了,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主張保單無效,然後拒賠?
亦或是我們可以主張沒收到任何通知(我太太為利害關係人,確實完全沒收到通知)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250.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41060767.A.9F0.htmlzivking1樓不會,請求權罹於時效的效果是不能請求,但債權依然存在 03/04 14:03
→ zivking2樓;白話就是這筆保險金債權仍然存在,只是債權人(受益人 03/04 14:03
→ zivking3樓)請求時,債務人(保險公司)可以不給付。 03/04 14:03
zivking4樓目前很多公司對罹於請求時效的保單仍然會給付,10多年的 03/04 14:05
→ zivking5樓亦然,只不過沒聽過千萬的,你趕快叫受益人申請吧 03/04 14:05
→ zivking6樓然後保險公司毋庸負擔通知申請理賠義務,別想太多 03/04 14:06
zivking7樓不過你要確定你岳父記憶是否有誤,既然當年是他全權處理 03/04 14:08
→ zivking8樓理賠事宜,10多年後卻又提醒你們處理,這還蠻多想像的 03/04 14:08
→ 本人9樓原來如此,謝謝z大回覆,我們先趕快申請看看,謝謝 03/04 14:20
→ funnyhouse10樓★ 先說結論:送理賠就對了,也要有找律師的準備。 03/04 14:40
→ funnyhouse11樓另你心理要有底: 03/04 14:40
→ funnyhouse12樓【先釐清】 03/04 14:40
→ funnyhouse13樓該保單的究竟有沒有包含壽險?或是承保範圍有沒有包 03/04 14:40
→ funnyhouse14樓含疾病身故理賠?如果岳父的記憶錯誤,記成傷害險時 03/04 14:40
→ funnyhouse15樓,就不如你所提。 03/04 14:40
→ funnyhouse16樓【時效】 03/04 14:40
→ funnyhouse17樓如果前提確定有,目前要考慮的就是保險法65條前段、 03/04 14:40
→ funnyhouse18樓民法128條前段、民法144條第1項(時效抗辯),目前保險 03/04 14:40
→ funnyhouse19樓公司確實可以主張不給付。 03/04 14:40
→ funnyhouse20樓【主張】 03/04 14:40
→ funnyhouse21樓如你所述:想主張「沒收到任何通知」,在這立論上要 03/04 14:40
→ funnyhouse22樓先理解誰有義務通知你?至於利害關係人這段,你應該 03/04 14:40
→ funnyhouse23樓查找保65第2款「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 03/04 14:40
→ funnyhouse24樓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但關鍵在『 03/04 14:40
→ funnyhouse25樓證明』,無法憑感受來主張。 03/04 14:40
→ funnyhouse26樓【實例】 03/04 14:40
→ funnyhouse27樓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3 年度保險上字第 1 號民事 03/04 14:40
→ funnyhouse28樓判決,內容不完全一樣,但時效抗辯是這個個案的關鍵 03/04 14:40
→ funnyhouse29樓決定點。 03/04 14:40
zivking30樓保險金給付的時效抗辯有區分壽險、傷害險、醫療險? 03/0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