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之亂!保險局長:年初對37張保單發20道公文示警 即使每天賠一億「符合契約就
要賠」
2022年5月19日 週四 下午8:18
2022年5月19日 週四 下午8:18
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疫情擴大,近日有產險業者以「重複投保」為由陸續退件,引發防疫險
之亂,續保、核保、理賠爭議不斷,更有立委質疑金管會放任防疫保單風暴發生,未在適
當時機出手監理。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親上火線說明年初保險局就針對當時37張市
售保單,連發20道公文請各保險公司說明。施瓊華強調,未來即使保險公司真的一天賠新
台幣1億元,只要符合契約條件,保險公司就要依契約理賠。
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回應外界疑慮,她表示保險局今年年初觀察到
有保險公司拉高隔離和確診定額補償搶市,當時就有提醒該家產險公司要審視在Omicron
新型變種病毒流行、整體風險已經改變的情況下,保單額度是否設定太高,該家公司最後
在短短數天內就將保單下架。
施瓊華說,保險局持續觀察保險市場,後續仍有保險公司僅稍微降低保額推出類似設計的
防疫保單搶市,金管會憂心過度銷售會有風險過高疑慮,因此自1月開始就將當時市面上3
7張採備查制的防疫保單調出來逐一檢視,截至3月為止,共有14家保險公司收到金管會寄
發的20道公文,要求各公司針對保單風險對稱性、是否符合保險保障和損害填補原則、保
額適當性等3原則進行檢討並提出說明。
施瓊華在記者會特別針對防疫保單核保、理賠爭議和保險公司財務一一做出回應,記者會
上有6項關鍵問答釋疑:
一、保險公司拒絕承保防疫險重複投保件是否涉及「複保險」條款?
施瓊華表示,人身保險、定額給付型保險並無複保險條款適用問題,換言之,民眾投保防
疫保單,一經保險公司核保通過、保險契約成立,保險公司針對有效契約就應負保險責任
。
針對有保險公司拒絕承保重複投保件,施瓊華說,這是保險公司基於風險管控、核保綜合
評估的結果,保險公司會考量整體風險胃納,評估公司還能承接的防疫保單量能,再進行
核保。
她強調,保險公司拒絕承保重複投保件,主要是核保通過前進行的核保篩選程序,並非外
界所稱的「複保險」。針對各保險公司目前採取的核保評估政策,金管會已要求各公司都
要對外清楚說明。
二、保險公司都接受數位證明作為防疫險理賠文件嗎?
先前民眾為申請保險理賠所需,一度擠爆醫院急診室要求開立醫生診斷書,為避免醫療排
擠效應,金管會曾出面協調,盼保險業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醫生診斷書作為理賠
申請文件之一。
施瓊華說,目前各保險公司均已同意採納數位證明替代醫生診斷書作為防疫保單理賠申請
文件之一;她也強調,數位健康證明足以證明民眾是否確診,相關資訊可提供保險公司作
為理賠參考。
施瓊華也提醒,若民眾已發生確診或居隔事實,防疫險理賠條件已經成就,即使還沒拿到
證明文件,保險公司一定會理賠,且民眾有2年請求權時效,不必急於一時。
三、快篩陽性視同確診防疫險怎麼賠?輕症居家照護會依用藥內容區分理賠標準嗎?
施瓊華表示,金管會已請產險公會針對防疫險理賠事項和民眾疑義訂定問答集,並針對輕
症居家照護、快篩陽性視同確診的相關理賠實務研擬防疫保單理賠指引。
近期壽險公會邀集11家壽險公司針對輕症居家照護期間的醫生診療用藥進行討論,一度傳
出壽險業初步共識針對3種新冠用藥才會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引起保戶恐慌,施瓊華也
澄清,目前壽險公會並沒有做出最後定論,一切還在研議。她也指出,基本上壽險公會不
會針對用藥處置列出詳細原則,因每家保險公司契約內容仍有些微不同,細節彈性應留給
各公司自行決定,公會不適合訂定細項規範,應建立大方向和大原則即可。
四、「0+7」新制上路,自選「3+4」防疫險會理賠嗎?
施瓊華表示,指揮中心放寬確診者同住親友居家隔離措施,增加「0+7」選項,若民眾仍
選擇維持「3+4」居家隔離措施,因民眾確實有受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應理
賠。
五、若COVID-19今年7月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降為第4類,防疫險理賠有影響嗎?
施瓊華表示,法定傳染病在演進過程,可能1、2年或3、4年,一定會經過這些階段(指降
級)。
她說,按照保險契約約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特定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依約給
予理賠,若未來COVID-19降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理賠條件是否有變化,依各家保險公司
保單約定內容而定。
施瓊華指出,若保險期間內遇到COVID-19法定傳染病等級降級,關鍵是變化當下保戶的理
賠條件是否已成就,若理賠條件已成就,即使證明文件還沒拿到,保戶也不必擔心,保險
公司仍會依原先契約條件理賠。
六、防疫保單會衍生保險公司財務風暴嗎?
施瓊華表示,目前尚有12家產險公司承保有效防疫保單,金管會已請各公司召開董事會並
提出因應措施,因各公司召開董事會時間不同,金管會將持續追蹤後續情形。
她指出,「並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有增資需要」,若有保險公司需要增資,金管會將和
各保險公司溝通,請保險公司儘速提報因應措施;因本土確診率是從5月開始飆高,後續
理賠遞延效應會顯現在6、7月以後,金管會也將密切注意保險公司現金流量問題。
施瓊華也強調,未來即使保險公司真的一天賠新台幣1億元,只要符合契約條件,保險公
司就要依契約理賠;個別公司財務狀況,金管會後續都會持續注意。
出處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防疫險之亂!保險局長:年初對-37-張保單發-20-道公文示
警-符合契約保險公司就要賠-121814051.html
想法評論:
發20張公文你還不停賣不修改,還一直說保戶投機、政府政策轉變,有三個月應變你只坐
在那收保費,真的是不作死就不會死。 我還比較同情新安東京,一月單一月停賣,結果
四月爆發,賣到四月的保險公司真的有在作疫情應變?
這篇目前爭點整理的還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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