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無可戀。
誠如你所看到,我是個搬不上檯面的小說創作者,我偏好創作驚悚的文章。我挺想說是「
還」搬不上,但橫豎想我也努力了十餘年,似乎已不再是能用「還」這字欺騙自己的年紀
。
我多羨慕過氣的作家,好歹他們曾經紅過,而我呢?總是不上不下,我在論壇發表過幾篇
還過得去的文章,但也就那樣了。
我到底哪裡比不上人?是文筆嗎?是創意嗎?還是我寫得不夠精確?
我觀察過好幾位固定被推到熱門文章區的作者,多半是經驗文,管他是神出鬼沒的茅山
道士,還是有求必應的師姐文,反正就是當事人自稱的真實經歷最吸引讀者。
可惜我八字重,除了從喪葬現場回來犯沖,燒了幾天外,沒有其他特殊經驗。想來也沒人
想看一名大叔發燒的心路歷程。
既然我天生與神鬼之事絕緣,那我還能寫甚麼呢?
我看過Marvel板規有說,創造之類的文章要以鬼怪、超自然驚奇、驚悚獵奇等元素書寫,
說到底我就是與前面兩種無緣,我剩下的選擇也不過就是驚悚獵奇罷了。
我寫過怎樣的獵奇玩意?我寫過人被火活生生燒到捲曲、寫過臉皮被血淋淋剝下的女孩、
寫過腐爛的屍體,但這些都無法讓讀者記住我,更沒法讓我的文章有獨一無二的色彩。
齊王曾問畫家畫甚麼最容易,畫家如此回答他。
鬼魅最易。夫犬馬、人所知也,旦暮罄於前,不可類之,故難。鬼魅、無形者,不罄於前
,故易之也。
對,畫鬼最容易,寫鬼也是!鬼魅乃無形之物,沒有人見過,所以最容易畫、最容易寫。
但最容易不見得能成就最好,瞧瞧我便是個好例子。
既然創意這條路與我無緣,那我只能走精確這條路。
可是我這麼一個平凡上班族,又有甚麼管道能仔細觀察呢?
說來也不怕你們笑,我最初使用了極度笨拙的方法。我打開網路,尋找台灣十大死亡路段
,一下班我就拿了杯city caf擏丹b路邊,當然是安全的路邊,我有仔細計算過車輛行經
的路線。在呆坐了好多天後,我看到了。
自撞的車輛。
我先來結論好了,聽說駕駛從夜店出來,喝了爛醉,開上半路後一個閃神,方向盤一偏,
整車撞上分隔島。
那分隔島的慘狀真的可以去申請國賠。好了,這不是我躲在這那麼多天的重點。
我搶先在警察來之前看到了駕駛的模樣。
不過就是個打爛的西瓜。身為一個小說家只有這樣的描述實在太不應該!在我拍完照後,
我腦子想過各種形容詞彙、劇情;那個男人在剎車的瞬間,因為反作用力撞上擋風玻璃,
他死前應該曾納悶過明明是台百萬名車,怎麼安全氣囊沒有反應呢?他的鼻樑率先撞上,
接著是額頭。鼻子往左方一撇離開臉頰,猛烈的撞擊讓頭蓋骨左右分開,沒有固體保護的
腦塊用力一晃,在那時候他還有感覺嗎?瞬間死亡可能是他的奢望!男人的臉一分為二,
腦塊四散,衝擊力撕裂安全帶,面目全非的駕駛從擋風玻璃的破洞飛了出去。他掛在無辜
的分隔島,四肢反向扭曲,整個人滑稽又淒涼。
我就用這樣的死態寫了一篇主角能預知各種死狀的故事,順便將我欣喜若狂的參與感包含
其中,可惜我弄錯了車禍刑期的法條,惱得這篇文章出現瑕疵。
頭顱如碎豆腐的畫面自然少見,我還用這個元素再寫了一篇被毀容的女人回來找過去自己
的小品文。
可惜我仍舊未能得到我想要的注目,論壇等著我的依然是那寥寥幾推篇回文。但誠如我的
告白,我這人對靈異鬼魔之事完全絕緣,經驗這檔事跟我掛不上邊。
我還是只能往鑽研文筆這條路走。
地上的看不夠,我有嘗試過挖墓,那種剛下葬不久的,又獲歷經百年的我全挖過!
我趕上當時的蔭屍風潮,可惜我的作品冷卻的速度比屍體還快,沒多久我又被讀者遺忘。
我誠懇地檢視自己的每部作品,最後我獲得一個結論──我沒有發自內心,不夠真誠的文
章自然感動不了讀者。深入觀察又怎樣?連小孩子都會!文筆再好有甚麼用?要看好文筆
怎麼不去看卜洛克還是紅樓夢?
我必須找出個人特色,我必須讓我的文章有靈魂,我必須找到其他作者難以仿效的特點!
這就是我帶她回來的原因。
她將成為我的謬思,將成為我作品中的最佳女主角。
她叫做陳思涵,資訊科二年級,以上是我從她的學生證上得到的資料,她沒法自我介紹,
為了怕她的尖叫聲吵到鄰居,我在她的口腔塞了團手巾。
你們一定會想問我打算做甚麼?我也不打算做甚麼!就是見機行事!往昔我的作品的毛病
就是不夠真誠,我想只要我親自介入其中,我的文章層次也就會截然不同。
年輕人果然跟我有代溝……即使我三番兩次告訴思涵不用怕,她還是一直掙扎。
人類的疼痛指數有量級,聽說最痛的是生產之痛,但在我的作品中不可能出現這環節,那
樣未免太變態。第二痛的叫做開胸膛,這似乎可以考慮,不過必須放到最後,若是她早早
昏過去,我不就沒戲唱了?
「妳不用怕,我找妳來只是想要請妳擔任我的女主角。」我不不斷安撫思涵。
糟糕!現在年輕人看甚麼?好一陣子我沒去電影院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跟她解釋。
「我是個小說家,我想寫一篇獨一無二的作品,喔,對了!妳就是我的邵雨薇!妳知道邵
雨薇嗎?喔,我不該說邵雨薇,妳就是我的穎如!就是樓下房客的那個穎如!」
我想思涵應該不喜歡這部電影,或者她純粹討厭九把刀這個劈腿男!一聽到我的解釋,她
掙扎的反而更加劇烈。
我是如何挑上思涵?其實也沒有甚麼特殊理由,當然我有稍作篩選;楚楚可憐的女孩比盛
氣凌人的女人更能博得讀者同情,但說到底也就是思涵恰巧在無人的公車亭候車罷了。
一個怪異的跟蹤狂將他暗戀已久的女性擄回家,接著對她進行許多慘無人道的酷刑,這樣
的劇情如何?雖然奪魂鋸還算賣座,但這樣的劇情早已是陳腔濫調,而且寫不好還會變成
煽情的禁臠色情片!我才不要我的人生大作被不解的人冠上情色文學的大帽子!我必須換
一個套路。
在嘗試寫了好幾種開頭後,我感到厭煩。我現在就像是擁有一塊頂級的神戶牛排,卻不知
道該如何料理。我崩潰了,擁有上好的食材卻不知如何料理,這不就是再三驗證我毫無才
華嗎?
等等,不對,我從思考本質就錯了!想想柯提斯、奧立佛、高登,他們哪一位是按食譜照
本宣科料理?他們全都是邊做邊修正味道!這樣才是一位天才廚師的能耐!
與其想這麼多,不如直接來,現在端看我要從何開始。
開胸的疼痛是疼痛指數第二名,我自然要先放過這塊;我是個台灣人,寫作上自然要留有
一些東方文化色彩,我決定從拔指甲做開頭,既傳統又不失細膩。
我拿起老虎鉗;思涵的指甲修得很短,要確實夾住有些困難。我想她應該鈣質補充得不夠
多,老虎鉗夾上食指指甲沒多久,她白皙的月彎便被我不小心剪斷。
思涵的哀號透過毛巾讓我聽不明白,我想她應該是催促我該俐落一下。
在試驗第三根手指後,我終於找到訣竅!首先老虎鉗要找到最佳的施力點,指甲不能用拔
的,是要用搖的,藉由搖擺的力量讓指甲脫離基部,最後再一口氣拔出!這個簡單的方法
讓我獲得了六片完整的指甲。
思涵眼睛發白,雖然她的反應非常自然,可惜翻白眼不是挺好看的。
我接下來該做甚麼?對了!我曾讀過書說,古代有種酷刑叫做人彘,要將四隻斷去。古代
的醫療設備沒有現代發達,充其量也不過麻繩綑一綑,既然古代剁了四肢都不會死,現代
人更不會!想必思涵也能捱下來。
而且重點是我這兒是租屋處,我必須用最文明的方式處理人彘,不然有得我收拾。
我拿出粉紅塑膠袋,自從台北市垃圾袋改成徵收的那種藍色塑膠袋後,這卷粉紅塑膠袋根
本沒有用,現在總算派上用場。
我將思涵的四肢各用塑膠袋套好,並用束線帶綁牢;我找出麵包刀,它是家裡最大把的刀
,卻沒料到它的鋸齒只是好看用。
我邊看廚神當道邊鋸著思涵的右手,紅隊都已經大勝藍隊,我卻連肩胛骨都還沒碰到!節
目播完了,我對美國好聲音沒甚麼興趣。無奈之下我找出水果刀。
老虎鉗與鋸刀的前車之鑑告訴我人不能妄想一步登天,不靠點智慧借力使力我甭想用這麼
把小小水果刀完成人彘的劇情。
思涵挨了幾下沒意義的戳刺後,我總算找到訣竅;一旦水果刀能不費力地戳進臂膀就表示
那裏是關節的卡榫,屆時我只要上下搖動,刀子便能深入其中,胳臂也能被我順利卸下。
在拆下思涵的四肢後我便確定了一件事──古籍都是唬騙後人,斬去四肢的人撐不過半刻
鐘。思涵沒有了雙手,我無法摸出她的脈搏,脖子那我探了老半天也摸不到確切位置!
我不太敢貼上去聽她的心跳,那對我崇高的創作有貶低意味,我不想被人以為我是貪圖思
涵的美色才進行這場實驗。
我妥善的觀察每一處傷口,我將我製作人彘的過程詳實紀錄,這將成為我最傑出的作品!
然而,在我寫到思涵斷氣的那刻,我突然驚覺一個可怕的事實。
一個失業的作家,將女學生綁回家,並加之虐殺以仕途寫出最棒的故事,這樣的劇情根本
不新鮮,甚至有些老掉牙!
我的沾沾自喜簡直無恥,我的努力全是徒勞!這樣老哏的情節我居然還曾經覺得它會成為
曠世巨作!
你們能明白我的顫抖嗎?我江郎才盡,我無從力挽狂瀾!我不明白這樣的劇情還能怎麼破
繭重生!
突然間我靈光一閃。
一個死人實在太乏味,如果今天……死的是兩個人呢?
如果連作者也死了呢?
當然不能是平凡的死法,我必須死得……莫名其妙!最好是無法以科學角度解釋我的死亡
!
思涵的屍體還沒僵硬,我抓起她的右手,讓她修長白皙的指尖溽滿血液,我在牆上大書特
書;所有最駭人的咒罵,甚至是追魂索命的情節我全寫上去!
──你殺了我,我會讓你不得好死。
死去的女學生陰魂未散,她未僵硬的屍身竟然復活向殺人兇手討回公道,想寫出曠世巨的
作者被自己書寫的情節嚇死,這樣的劇情夠聳動有趣了吧?
一切布置妥當,所有步驟只差那麼臨門一腳。
如果你在之後的頭條看到我,看到密室死上一男一女的社會新聞,請別忘記我對於這篇故
事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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