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歡唱-
南西禮拜五下班時聽到了這首歌。
有個女人在停車場大聲的哼唱著,南西會注意到她是因為她的神情緊張又惶恐。那個女人
急急忙忙的從自己的轎車上面下來,鎖車門時鑰匙還掉到地上兩次,同時不斷哼著那首旋
律。她的歌聲並不是很好聽,但是旋律相當迷人。
南西打開車門後把車鑰匙插入鑰匙孔,轉動一下,引擎轟隆隆的運轉起來。她一直覺得那
首歌在她的腦海中揮之不去,她甚至覺得聲音就出現在她耳邊。一直到她把車子開出停車
場後她才注意到,是自己一直在哼那首歌。
她打開收音機,電台正在播一首老歌,是年輕歲月合唱團的碎夢大道。她以前很喜歡這首
曲子,但她突然這首歌節奏混亂又吵雜。她切換了另一個頻道,正在播一首南西沒聽過的
電子舞曲。她嘆了口氣後把收音機關了。
她停在紅綠燈前,頭輕輕隨著哼唱的旋律左搖右晃。她看見她的右側有個開著敞篷車的年
輕人,一隻手在方向盤上用力地拍著節奏。
她搖下車窗。
那個年輕人嘴裡唱著和她哼的一模一樣的歌曲。他唱得極其大聲,幾乎是用嘶吼的,南西
不安的吞了口口水。
綠燈亮起。南西踩下油門,用最快的速度趕回家。她腦中的聲音越來越大,她哼唱的聲音
也越來越大。
她發覺自己沒有辦法停下來。恐懼像蜘蛛一般爬向南西。
她把車隨意的停在路邊,踏著高跟鞋穿越馬路。南西打開公寓的大門,腳步慌亂的爬上樓
梯,手在皮包中摸索著家門鑰匙。她的音量已經大到周遭的人可以清楚地聽見了。她的大
腦就像是一整個樂團的人在裡面瘋狂演奏似的,一股疼痛從她的太陽穴傳來。
她走進她的公寓,是一個狹小但租金高昂的地方。她緊張的歌聲越來越大,以至於開始擔
心會不會被鄰居聽到。她把玻璃杯裝滿水,但是卻在試著喝水時被嗆到。當然,人是沒有
辦法一邊唱歌一邊喝水的。
她突然想起她的室友安娜或許早已回到家了。安娜在附近的大學攻讀醫學碩士,假日還在
沃爾瑪打工,她說她的母親住在德州,有一塊空曠的農場,草皮被牛隻啃咬的光禿禿的。
堆滿雜物的起居室空無一人,南西瞧了一眼安娜空蕩蕩的臥房。不斷的唱歌讓她有點頭昏
腦脹,喉嚨也漸漸覺得乾渴。
她在公寓裡尋找那位友善女孩的身影,她在浴室外聽到裡頭傳來她的聲音。
南西打開門,看見安娜癱坐在浴缸中,雜亂的頭髮披散在臉上,從嘴裡吐出乾燥嘶啞的聲
音,無力的看著闖進來的南西。
沙啞的喉嚨用盡全力唱著那首盤旋在南西腦海的旋律。
-之二:寂靜-
雅各從商店找到一點食物,倒塌的貨架上面還佈滿了不明的深色痕跡。不過他希望的是能
找到更多的隔音海綿,他以前從來不知道隔音海綿的使用壽命會這麼短。或許是受到他流
出的汗液影響,不到幾周,他耳朵旁的隔音海綿就變成詭異的泥狀物,他在自己耳邊大力
的彈手指,隱隱約約能聽到手指拍打在手掌上的聲音。
這跟大部分人想像中的世界末日相去甚遠,雅各想像過應該會是喪屍、海嘯、異形甚至是
蜜蜂滅絕,但沒有人想過世界毀於是一群瘋狂唱著歌的人。
從「那件事」發生以來,他就一直很好奇那首歌聽起來到底是什麼樣子,不過他不敢冒著
把改裝過的耳機拿下來的風險,變成那些整天在街上閒晃,乾癟的唱著那首歌,最後終究
死於脫水的人。
事件爆發時,雅各正好帶著耳機,大聲播放著史密斯樂團的歌,所以沒有聽到他母親發狂
似的吼著那首旋律衝進家門。
就在幾個月前,當雅各試著穿越緬因州時,他的耳罩不小心脫落,好巧不巧,一個苟延殘
喘的傢伙還在一旁哼著那首歌。所幸雅各即時把耳罩戴好,只有兩個音符竄進他的腦海裏
。接下來的兩個禮拜,他都在腦中反覆琢磨著那兩個音符,一邊又一遍,簡直快要令他發
瘋。
國家很快就因為這首歌崩解了,這群被音樂所困擾的人過不了幾天就因為無法飲食而死。
一位主播在播報新聞時大聲哼唱這首歌,幾乎全國一半以上的家庭都聽見了。
雅各無從得知剩下其他國家的狀況,不過他猜想大多都沒有好到哪裡去。
大大小小的城市經歷了好幾週的混亂,最後都變得跟死城一樣寂靜。成堆的屍體堆散在城
裡各處,多半身上還有自殘的痕跡。
雅各再也不敢把一開始就戴在頭上的耳機從拿下來,相反的,他盡可能的把各種隔音器材
加到耳機上,他一開始嘗試了枕頭和泡棉,最後他在一家樂器行找到大量剝落的隔音海綿
,最後他的耳機變成了一個又大又鬆軟的耳罩,看起來有點可笑。
這些被音樂感染的人,有的透過了注視點滴活了下來,但是有的因為葡萄糖液存貨不足,
或者是營養不良而死去,不過更多的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存活下來的人不多,受感染而活著繼續唱歌的人更少,但如果要雅各拿下他的耳機幾乎不
可能。對他來說,死亡般的寂靜才是最安全的。
他曾經遇到過一個老人,沒有戴著任何隔音裝備依然活得好好的,後來雅各才知道他天生
就是個聾子。事實上,雅各覺得絕大多數的倖存者都是失聰的人。有時雅各很羨慕他們,
不需要恐懼地活在隨時可能被打破的寂靜中。
有時,他會覺得自己已經忘記自己的聲音了。
-之三:原因-
「所以,你想要什麼?」
「才華,音樂的才華。」
「你想要擅長演奏樂器?」
「不…不…不…不是,而是……創造音樂的才華,我想要寫出一些歌曲,熱門歌曲,像是披頭四一樣,或是麥克傑克森。」
「你必須說得更具體一點。」
「嗯……,我希望我的音樂很好聽,迷人,至少要朗朗上口。」
「朗朗上口?」
「就是聽一次就記在腦海裡了,而且會跟著它不斷的哼唱。」
「那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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