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價值上億股票全沒收 多名前員工怒告Gog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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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
台灣首隻「獨角獸」、電動機車龍頭Gogoro於美國紐約時間4月5日,透過與Poema Global合
併的方式在美國上市,成為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家透過SPAC方式在海外股票交易市場上市的公
司。不過Gogoro近日卻爆發勞資爭議,有多名離職員工上法院向Gogoro提起民事訴訟,指控
Gogoro多年前承諾配股給員工,列為薪資、獎酬一部分,結果卻於美國上市前,要求離職勞
工簽「放棄股票同意書」,「簡直欺負台灣勞工!」讓他們氣得狀告法院。
《新新聞》記者統整司法院法院資料檢索系統發現,目前有前Gogoro經理Wall Kenneth Edw
ard、前Gogoro莊姓工程師、前Gogoro資深法務協理王貴正等多名員工,向Gogoro提起「返?
股票」訴訟。而據知情人士指出,背後還有多名前Gogoro重量級主管將陸續提出訴訟,初步
估計約有7名員工,總價值達新台幣上億元,引發業界關注。
Gogoro :股權喪失條件與許多外商或Nasdaq上市公司作法相同
對此,Gogoro公共事務副總經理郭錦程證實:「目前Gogoro收到1件訴訟,並非很多件。」錦
程並強調,公司為獎酬達成目標或表現優秀的人才,所有正職員工皆適用Gogoro母公司「
Gogoro Inc.」配股方案,且與同仁簽署的股票配發文件中,均已清楚載明喪失股權的條件?
相關制度的運作原則和執行方式,也清楚告知同仁並取得同意,股權喪失的條件與許多外商
或那斯達克(Nasdaq)上市公司的作法相同。
離職員工指以一股0.0001美元認股並繳稅,提告要求返還股票
王貴正表示,當初員工以一股0.0001美元價格向公司認股,股票存在信託裡,這期間也依法
繳稅,但員工離職後,Gogoro未買回,還直接要員工簽放棄同意書。王貴正提醒:「還待在
Gogoro的員工,今年可以拿到一半股票,若沒待滿2年,剩下的可能也會全部被沒收!」
許多員工離職時不願意簽股票放棄同意書,並覺得契約不合理,因此紛紛告上法院。一名前
Gogoro主管痛批:「契約全部都是英文,刻意不讓台灣員工看懂,很多離職員工就這樣抱持
好聚好散的心情簽下去!」但當初大家有上市櫃公司不去,冒著風險進入新創公司,結果遭
受如此待遇,他一定會告到底,爭取台灣勞工該有的權益。
「員工沒有選擇!」不願具名的前Gogoro員工感慨說,Gogoro喜歡對外宣稱自己是愛台灣、
很美式、很自由的企業,也很強調企業ESG,大部分的員工儘管發現契約不合理,但當下沒選
擇一定要簽,或者是當下基於信任公司、信任老闆給予員工的承諾,決定簽合約繼續為公
司效勞,「但最後一刻會發現實情令人不可置信!」
其實從去年(2021)開始,部分員工感覺到山雨欲來,「Gogoro最早說2017年要在美國上市
,後來台灣法規放寬標準,Gogoro還是沒上市,放羊過好幾次,大家都心灰意冷。去年1月突
然很多人離開,有些員工突然被資遣、解僱,也有自願離職,在我看來都是很優秀的戰友離
去,懷疑Gogoro就是不希望資深員工留下來稀釋股權。」一名前Gogoro工程師這麽說。
從發股到上市歷時6年,期間變成法律模糊地帶
關於員工認股權憑證的《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可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
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公司股份,且員工取得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未有員工離
職時到底該怎麼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由於Gogoro是新創公司,從發股票到真正上市足足有
6年,這期間變成法律模糊地帶,以致勞工只好走上法院爭訟一途。
由於Gogoro配股為母公司為英屬開曼群島的Gogoro Inc.,到底受不受台灣公司法規範?而員
工配股到底是否為薪資一部分,不得在離職後全數剝奪?答案恐怕得由法院來定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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