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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尾建商搶人民財產!花敬群出手捍衛購屋族 賴正鎰跳腳:不能因噎廢食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建案「爛尾、烙跑」情事頻傳,內政部傳出有意出手防止建案爛尾!有知情人士團出,內
政部次長花敬群上周邀請金管會、信託公會、建商、銀行等,開會討論預售屋「信託價金
」一事,欲限制建商在樓板面積興建未達一定比例前,「不能動用民眾的預收款」,並將
於近期發出正式函令。
何謂「信託價金」?民眾購買預售屋,訂金即階段性付款等費用,都會進入銀行信託帳戶
,正常來說,建商會依照工程進度請領款項,如果無法依約完工,銀行就會依法將價金返
回消費者。
看似美好的機制,實際上也有極大漏洞,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日前接受《三立新
聞網》訪問表示,現行的機制,不肖建商只要假借「進度撥款名義」,就能向建經公司申
請階段查核撥款,倘若建商提供假資料,或有意欺瞞,建經公司查核人員未察,錢會就被
領出來;另一種情況,就是不肖建商惡意倒閉前後,故意製造假債權,向建經公司要求款
項支付。導致消費者權益損失,求償無門。
吳翃毅說,如果消息為真,內政部也真正進行控管,就能讓市場機制更加穩定,充分保障
消費者權益,避免血汗錢遭不肖建商詐騙,可以說是近年保障購屋族消費權益的一大突破
,值得大家支持。
據了解,花敬群欲阻止不肖業者鑽漏洞的情況再度發生,與相關部會開會後,內政部有意
發出正式函令,三大重點如下:
一、在建物完成一定比率的樓地板興建之前,不能動支預收款。不過,信託公會爭取把「
一定比例」改為「全部完工」,也就是在整個工程進度完成六成以上,才能動用預售屋信
託的履約保證金。
二、要求必須專款專用在建造費用,亦即只能支應建商對相關工程款的支付,以及繳納各
項稅費及工程費用所需,不可用在如代銷公司管銷費用等其他用途。
三、必須保留一定的成數金額,在建物取得使用執照之前不得動支。
消息傳出後,也引起建商跳腳!鄉林集團董事長、商總主席賴正鎰表示,不能因為零星爛
尾樓個案就因噎廢食,拉高動用信託資金標準,這樣矯枉過正,恐怕會造成更多開發商資
金鏈斷裂,引爆更大的房市及金融的連鎖反應。
賴正鎰認為,目前政府已嚴控土建融等措施,已對建商造成不小負擔,目前通膨導致原物
料成本大漲、人工成本過重,多數建商在預售案的金流控制上,已更小心謹慎。
他說,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其目的在取得房屋,而非僅為價金之返還,預售屋興建期間都
依照法規專款專用,給預售屋購屋者信心,尤其是預售屋興建期間長達兩三年以上,建商
積極努力達成買賣房屋「產權清楚」、「依約施工」、「如期完工交屋」等目標。
賴正鎰最後說,如果內政部要限制建商,完工達一定比例才能夠動用資金,這樣將對建商
造成更多資金壓力,希望政府就照現有制度走就可以,這樣才能維持銀行,買家跟開發商
建商的三贏局面。
心得:
謝謝政府、謝謝花次長
照顧台灣老百姓的買房權益
有政府照顧房市健全
老百姓不用擔心買到爛尾樓
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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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來世,我想當一個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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