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太爺派出去的縣兵,一個接一個死了。
死狀全都跟縣太爺的兒子一樣,
或腦漿塗地,
或手腳俱斷,死狀悽慘。
縣太爺大怒。
「王法之下,竟有人如此逍遙法外,眼中還有沒有我這個縣令?」
縣太爺派出了精銳護衛-宋鈺 出馬,發誓一定要抓到這個殺死自己寶貝愛子,又讓自己臉
面無光的兇手。
「縣老爺,您可有什麼線索?」宋鈺問道。
「卻,一定是那個乞丐殺了我的鄉兒」縣老爺說。
「那天在大街上,我帶著鄉兒,那個乞丐叫住了我兒。
「我叫他離鄉兒遠一點,鄉兒竟然還護著他。
「那個喪心病狂的乞丐,八成是得不到我的鄉兒,就殺了他。」縣太爺憤恨不平。
宋鈺打扮成鄉民,到街上探訪。
「我記得啊!那個孩子」賣菜的大媽說
「那天縣老爺帶著他,瘋七叫住了他,縣老爺說:『別靠近那個乞丐,這堆鄉民就是不知好
歹。』那些當官的都嘛是狗眼看人低!」
「然後呢,大嬸?」
「孩子愣住了『可是瘋七是我的朋友...』他這樣說」賣菜大嬸模仿著鄉兒
「『你別跟這個乞丐當朋友,快點,吐他口水。』縣老爺這樣說,真不懂怎麼有人這樣教小
孩...
「然後?」
「然後那孩子猶豫了一下,看著瘋七。瘋七伸出很抖的手,把硬幣交給孩子。
「孩子接過硬幣,看了看縣太爺。『快點吐,不然不准回家。』縣太爺竟然這樣恐嚇孩子」
大嬸翻了白眼
「孩子吐了嗎?」
「吐了。」
「......」
「而且我跟你說吼,那個孩子後來走了以後,」大嬸瞪大眼睛「...還回來補了瘋七一腳!
」
宋鈺不敢置信。
「瘋七大概很難過吧。」
宋鈺想著,走在街上。
曾經,他也是在街上的孤兒,
他也拿過瘋七給他的硬幣,拿去買那個他想了好久好久的糖葫蘆。
那天是他人生第一次吃糖葫蘆,
糖葫蘆的糖衣很甜很甜,裡面的番茄卻很酸很酸。
那滋味宋鈺直到現在還記得。
而現在,曾經的頑童成了縣府的護衛,追捕著讓他吃到糖葫蘆的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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