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11歲女拍裸胸再逼拍全裸 19歲男慘了!
鄭男以贈送網路遊戲角色造型為對價,先誘使女方自拍裸胸不露臉及露臉照各1張,並以
IG傳給鄭;鄭之後再對少女恫稱「裸胸照已截圖報警」、要女方再傳全裸照。(情境照)
2022/12/05 23:0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9歲鄭姓車床男工上網玩「傳說對決」網路遊戲,認識1名11
歲多的小女網友。鄭男以贈送網路遊戲角色造型為對價,先誘使女方自拍裸胸不露臉及露
臉照各1張,並以IG傳給鄭;鄭之後再對少女恫稱「裸胸照已截圖報警」、要女方再傳全
裸照。少女嚇得找媽媽報警,台南地院依誘使拍猥褻照與脅迫拍猥褻照未遂兩罪,合併判
鄭男2年徒刑。
判決指出,2021年2月15日下午,鄭男上網到「傳說對決」網路遊戲,結識11歲多的少女
小潔(化名),兩人改以通訊軟體IG聊天,小潔告訴鄭男她年齡是12歲(實際上未滿12歲
)。
在聊天過程,鄭男以要送「傳說對決」裡的遊戲角色造型給女方為由,勸誘小潔自拍裸胸
照傳給他,小潔一開始不要,後來有點被誘惑了,但先傳網路上的裸照給鄭男,被鄭識破
,因鄭說一定會給她「遊戲虛寶」,她就傳了沒有臉部的上身裸胸照給鄭;鄭又說要有臉
的,少女才再拍1張有露臉的裸胸照給男方。
在鄭男接到小潔傳的兩張自拍裸胸照後,他竟得寸進尺、透過IG向女方恫稱「剛剛的照片
截圖了報警,那你傳1張全裸的,現在、最好快點」,小潔嚇得告訴母親此事,其母與父
親即帶她到台南警局報案,檢警查辦鄭男並起訴。
一審合議庭指鄭男任意在網路引誘、脅迫小女網友提供裸照,妨害女方身心健全發展,事
後未能具體彌補女方傷害及取得女方原諒,且避免鄭再犯,不宜給予緩刑,依誘使少年拍
猥褻照電子檔罪判刑1年10月;脅迫少年拍猥褻照電子檔未遂罪,判刑1年11月,合併判刑
2年,還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14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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